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申报的孵化机构注册成立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满足科技部印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条件。

二、申报机构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a/login#fhqqy),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附件2)。

三、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不设限制,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质量,对申报机构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通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抽查等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通报相关责任人,并取消相关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资格。

四、请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14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并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到市科技局150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截止日期以纸质材料报送日期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程程

联系电话:8381972

邮箱:skjjjhk@dy.shandong.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

附件3.2021年度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pdf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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