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下发《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329号),为有序组织指导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申报,现转发通知(附件1),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通知、指南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结合自身科研优势和特色组织申报。
2.确定由我局初审并推荐的项目需在2021年12月23日16:00前完成预申报书系统在线填报和单位管理员提交工作,以便我局进行初审,逾期未提报的,将不予推荐。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牵头申报单位提报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反馈至金宏网“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账号或邮箱kjjhezuochu@qd.shandong.cn。
联 系 人:林 乔 85911347
附件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附件1-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青岛市科技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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