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难!怎么破?中心城区路内差异化停车收费来了!
为缓解“停车难”突出问题,7月下旬,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政策解读新闻通报会,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车辆停放,按照国家关于“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高于外围区、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综合区域位置、服务条件、停放时段、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提高占道停车成本促进泊位周转利用。
目前,市发改委已于9月29日正式公布路内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方案,征求社会意见建议,适时推出施行。
按照征求意见稿,机动车路内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出15分钟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它方式收费。
跨白天、夜间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计计收。图源 重庆发改委
不同管理区域划分依据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当地城市管理、公安部门根据土地开发强度、区域功能定位、公交发展水平、路网容量、道路交通拥堵情况以及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泊位数量等因素,划分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范围,由当地人民政府(管委会)公布实施。
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的,每日8时至20时首次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军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救灾车辆免收或减收路内停放服务费。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以下措施:
鼓励在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场所
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结合城市更新,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
研究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
撤除不合理的路内停车泊位
鼓励相邻单位、小区互相借用停车泊位
对路内停车泊位开展全面排查,撤除不规范的路内停车泊位;定期排查清理长期占用停车泊位的“僵尸车”,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经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停车需求矛盾突出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增加路内停车泊位供给。
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适当利用老旧小区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
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