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53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人社发〔2021〕37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启动实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英才服务卡制度,切实加强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符合渝人社发〔2020〕53号、石人社发〔2021〕373号文件规定的人才;
(二)其他人才,根据发展需要设定专项条件予以认定。
二、服务内容
(一)科技服务
持卡人可优先享受科技资源平台提供的科技查新、创新创业、融资支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咨询等服务;优先享受科技研发、科技咨询等市场化服务;优惠享受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服务;优惠托管相关知识产权事项。
(二)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服务
持卡人参加职称评定的,可根据人才类别通过特殊人才或者留学回国人员职称评定“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定中高级职称。持卡人全职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相应空岗聘用的,经批准可设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三)户籍相关服务
持卡人在我县办理落户的,可随迁共同生活的家属(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等事项,开通快捷申办通道,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四)居留签卡服务
外籍持卡人持人才签卡以外的其他签卡来渝的,入境后可按规定申请变更为人才(R字)签卡或办理居留卡件;外籍持卡人可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卡》(外国高端人才,最高5 年期),并享受出入境优惠政策。
(五)配偶(子女)就业服务
持卡人提出解决配偶、子女就业的,由县委组织部、人力社保局、用人单位等部门协调办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
(六)子女入托(学)服务
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县择校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的,由县教委安排落实。
(七)医疗保健服务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就诊窗口”,持卡人可享受预约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办理入院、优先安排床位、优先开展手术等医疗“绿色通道”服务。
(八)人才项目申报服务
持证人才申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及市级有关人才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石柱县有关人才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九)其他服务
持卡人可应邀参加专家休假疗养、学术沙龙等活动,可享受大风堡景区、千野草场景区、西沱古镇景区、万寿山景区、万寿古寨景区、毕兹卡绿宫景区、广寒宫景区免门票游览优惠服务,每年1次健康体检服务,交通服务,金融服务等及其他人才服务。
三、服务方式
建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平台设在县人力社保局,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服务。采取服务专员+联络员“111+N”的服务方式(详见附件),即:“111”指1名人才发放1 张“重庆英才服务卡”,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确定1名服务专员,“N”具体指组织、人社和县级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 名或多名联络员,用人单位确定1-2 名直接为人才服务的联络员(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276360068@qq.com邮箱)。
持卡人可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服务需求,服务专员根据服务需求内容限时转交各部门联络员办理;持卡人也可向用人单位联络员、各部门联络员直接提出服务需求,各联络员及时办理并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报备。持卡人在享受服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可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如需各单位协调解决的,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请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
四、服务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等人才服务部门共同实施,日常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推进“重庆英才服务卡”制度实施。
(二)优化人才服务
县人社、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经济信息、文化旅游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建立服务窗口或服务流程,优化人才服务,支持、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落实好人才服务工作。
(三)规范卡件管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统一制发,仅限人才本人使用。卡件有效期3 年,期满后,经工作单位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业绩考核合格的可以续办。对骗取“重庆英才服务卡”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卡机关有权收回“重庆英才服务卡”,取消持卡人享受服务的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相关待遇。
(四)及时启动工作
2021年11月1日,完成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配置。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首批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发放工作,并录入系统。
(五)加强督促检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庆英才服务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适时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促进人才服务工作落地。
附件: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秦见;联系方式:73332165)
附件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我县创新创业,根据《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20〕53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英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石人社发〔2021〕37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适用范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是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和便利服务的凭证,主要载明人才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号码、社会保障卡号码、工作单位等信息,有效期3年,仅限人才本人在本县范围内使用。持卡人可凭人才服务证享受科技、职称、户籍、居留签证、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医疗、项目申报及其它县委、县政府确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二、办理流程
(一)新办
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收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办理通知单》和用人单位联络员提供人才本人的一寸免冠白底电子照片(发送至276360068@qq.com)后及时制卡。制卡完成后,交用人单位联络员,送达人才本人。
(二)变更、延期、遗失
“重庆英才服务卡”的有关内容发生变更、延期、遗失等情况时,单位联络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持人才“重庆英才服务卡”或相关身份证件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申请办理,经县人力社保局审定后,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重新制证,并发放至用人单位联络员,送达人才本人。其中对遗失的,根据申请及时办理。
(三)注销
因“重庆英才服务卡”到期不再续期的或违法违规等不符合人才服务证享受条件的,凭县人力社保局出具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办理(注销)通知》,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予以注销。
“重庆英才服务卡”的发放、变更、延期或注销等情况,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要及时通知县级相关部门和单位。
三、服务内容及部门职责
(一)子女入学入托服务,县教委负责。
(二)科技服务,县经济信息委(科技局)负责。
(三)户籍服务,县公安局负责。
(四)居留许可签证服务,县公安局负责。
(五)医疗服务,县卫生健康委负责。
(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服务,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七)项目申报服务(万人计划、千人计划、重庆百人计划、特支计划、鸿雁计划、重庆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计划、科技特派员等人才项目),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以市级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八)配偶(子女)就业服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协调办理。
(九)专家休假疗养、学术沙龙、体检等其它服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十)其他服务事项由相关涉及部门负责。
四、服务方式
采取服务专员+联络员“111+N”的服务方式。即:“111”指1名人才发放1张重庆英才服务卡,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确定1名服务专员,“N”具体指组织、人社和县级相关部门分别确定1名或多名联络员,用人单位确定1-2名直接为人才服务的联络员。
联络员变动的,相关部门或用人单位应在变动前5日内向县人才“一站式”平台提交新的《服务专员、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
五、服务专员、联络员职责
(一)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专员
1.统筹协调人才服务中的具体服务工作;
2.负责“重庆英才服务卡”的申报受理、制作发放和日常服务;
3.收集服务中的问题,并及时协调处理;
4.定期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服务情况。
(二)相关部门联络员
1.对接落实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的服务要求;
2.督促本部门承担的服务任务落实到位;
3.向平台反馈服务中的问题及建议。
(三)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联络员
1.督促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服务任务,协调相关单位为人才的配偶(子女)提供就业服务;
2.对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起的召开协调会议建议,及时汇报、组织召开会议;
3.向市级平台反馈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四)用人单位联络员
1.负责本单位人才资格申报、服务申请等申办或联络工作;
2.负责本单位人才的配偶(子女)就业,并对接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联络员做好相关服务。
3.承担人才各项服务需求的联络,并做好相关服务;
4.对接县级平台、县级部门或其明确的服务单位;
5.反馈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建议。
六、服务对接
(一)子女入学入托
人才的子女,需要新入学的,用人单位联络员应在每年7月30日前,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上报,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8月1日之前将收集到的信息提交给县教委,由县教委负责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对8月1日及之后转学的,用人单位联络员应及时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申报,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收到的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给县教委,由县教委负责落实学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二)科技服务
人才需要一般咨询性科技服务的,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通知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提供对应服务。人才需要实质性科技服务的,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直接与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联络员联系,再由县经济信息委(县科技局)联络员统筹协调安排为人才提供科技服务,服务结果由用人单位联络员于服务次日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三)户籍服务
人才需要申办入户的,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提交县公安局或指定的派出所。各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由其联络员为人才提供户籍服务,服务结果由用人单位联络员在服务结束的次日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四)居留许可签证服务
人才需要居留许可签证服务的,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提交县公安局,由其安排专人为人才提供居留许可签证服务,服务结果由用人单位联络员在服务结束的次日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五)医疗服务
人才需要医疗服务的,由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与指定医院对接,联系如遇问题时,再与县卫生健康委联络员联系。人才凭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享受健康体检、门诊就医(专家预约)、住院联系等医疗服务。用人单位联络员在医疗服务结束次日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反馈。
(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项目申报、配偶(子女)就业等服务
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向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再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通知相关服务单位提供相应服务。
七、强化管理
为确保人才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机制。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社保局每年对落实重庆英才服务卡制度情况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评估,并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服务专员、联络员信息表
2.高层次人才服务申请表
3.重庆英才服务卡办理(注销)通知单
4.重庆市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服务通知单
5.重庆市人才户籍服务通知单
6.重庆市引进高端人才申办户口指南
7.重庆市人才居留许可签证服务通知单
8.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须知
9.重庆市人才医疗服务通知单
10.重庆市人才职称评审服务通知单
11.重庆市人才岗位聘用服务通知单
12.重庆市人才项目申报服务通知单
13.重庆市人才配偶(子女)就业服务通知单
附件1
服务专员、联络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 |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号码 | 邮箱 | QQ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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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有关单位应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将表格发至276360068@qq.com.
2.联络员变动的,相应部门或用人单位应在变动前5日内向县人才“一站式”平台提交新的《服务专员、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2
石柱县高层次人才服务申请表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时间:年月日
姓名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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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人才服务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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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服务项目 | □子女入学入托 | ||
□科技服务 | |||
□户籍服务 | |||
□留居许可签证服务 | |||
□医疗服务 | |||
□职称评审 | |||
□岗位聘用 | |||
□项目申报 | |||
□配偶(子女)就业 | |||
□其他相关服务 |
注:高层次人才需要申请服务时,致电73332165或致信276360068@qq.com或单位联络员处获取本表格,并在相应的服务项目上进行“√”选,由用人单位联络员或人才本人或其家属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276360068@qq.com。
附件3
石柱县人才服务卡办理(注销)通知单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人才服务卡号码 | 证件类别 | 工作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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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证件类别为新办、延期、变更、挂失、注销。
附件4
石柱县人才子女入学(转学)入托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教育委员会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入学入托姓名 | 与人才关系 | 性别 | 意向学校 | 落实学校 | 年级 | 人才姓名 | 人才服务卡号码 | 服务类别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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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1.服务类别为新入学、转学。
2.请贵委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对以上人才的子女落实新入学的,在8月10日之前将结果反馈到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3.对以上转学的,请贵委按照石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负责落实学校,并在接到本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附件5
石柱县人才户籍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公安局时间:年月日
序号 | 本人及关系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拟入户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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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负责人: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代章):
注:以上人才需要户籍服务,请贵局或指定的办事机构按照石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优先提供户籍服务。
附件6
石柱县高层次人才申办户口指南
一、申报户口
(一)入户条件
持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要来石落户的,可自愿选择城镇地区的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以及单位所在地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
(二)入户方式
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三)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重庆英才服务卡”;
3.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在合法稳定住所入户的,需提供住房手续;
5.在直系亲属处入户或有随同迁移人员的,还需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备注:除以上申报材料以外,不得要求其提供实际居住材料,不得要求选择在合法稳定住所之外入户的提供住房手续,不得要求《居民户口簿》已登记明确或者公安信息系统能够查证或者人才书面承诺方式能解决的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四)办理时限
开通“绿色通道”,专人指导服务,快捷办理。
二、户口迁移
持卡人户口迁移,除省外迁入需报县公安局审核签发户口准迁证以外,一律由派出所受理、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
三、办理要求
各派出所在办理人才及配偶、子女户口迁移审批和入落户时,在众恒人口信息系统中申请理由应当选择“281”。
附件7
石柱县人才居留许可签证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公安局时间: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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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以上人才需要居留许可签证服务,请贵局按照石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提供居留许可签证服务。
附件8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须知
一、居留证件申请(延期)
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本人或单位专办员到场回答有关询问,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或旅馆开具的住宿证明,加盖公章;
3.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准确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提交一张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并出具出入境证件照片检测采集回执单(须在具有重庆市出入境证件数字照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拍摄照片并领取回执单);
4.聘用单位致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中文公函,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1)邀请单位和申请人基本情况;(2)申请事由:包括来华活动内容、在华停留期限,以及出入境行程安排;(3)遵守中国法律担保;
5.聘用单位依法登记证明。根据单位性质不同,可提交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办学许可副本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7.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卡等允许工作的证明;
8.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重庆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重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9.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要求履行的其他手续和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居留证件补发申请
外国人因所持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可以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补发居留证件。本人或专办员须到场回答有关询问。除提供《居留证件申请》中的所有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该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及新护照。
2.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
三、温馨提示
1.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2.外文申请材料,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3.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4.聘用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涉外单位登记备案手续。
5.申请延长居留证件期限的,应在居留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6.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7.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或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8.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15 个工作日内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9.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0.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11.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12.对于不予签发居留证件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四、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首次办理5个工作日办结,延期3个工作日办结。
附件9
石柱县人才医疗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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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以上是我县按规定确定的人才,如其有医疗服务需求,请贵委负责按照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优先提供医疗服务。
附件10
石柱县人才职称评审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申报类别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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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1.申请类别: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2.以上人才需要职称评审服务,请贵科负责按照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优先提供服务。
附件11
石柱县人才岗位聘用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事业科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申报类别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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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代章):
注:以上人才需要岗位聘用服务,请贵科负责按照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提供岗位聘用服务。
附件12
石柱县人才项目申报服务通知单
石柱县(负责人才项目单位)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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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负责人: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代章):
注:以上人才需要人才项目申报服务需求,请贵单位负责按照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提供项目申报服务
附件13
石柱县人才配偶(子女)就业服务通知单
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需就业姓名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原工作单位 | 人才姓名 | 性别 | 重庆英才服务卡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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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人: 负责人: 石柱县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代章):
注:以上人才配偶(子女)需要就业服务,请你们协调相关单位按照石柱县“重庆英才服务卡”实施指南的要求为其提供配偶(子女)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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