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企业、银行机构: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字〔2019〕55号,以下简称《措施》)、《关于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金监字〔2020〕1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济金监字〔2021〕111号)要求,高新区财政金融部现集中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申报受理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0年3月10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符合《措施》申报条件的单位。
二、受理时间
11月1日-11月12日。
三、申报材料
符合《措施》文件要求的企业,参照《实施细则》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附上封皮、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说明
由于涉及LPR改革问题,本次集中申报兑现工作暂不受理《措施》中第一条政策所涉及的申报项目。
五、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高新区管委会B座726室(高新区舜华路77号),PDF扫描版发高新区财政金融部邮箱:gxqjrgz@jn.shandong.cn。
咨询电话:88871731
附件:
1.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2.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pdf
3.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2021年度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政策集中申报兑现工作的通知.pdf
高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部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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