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云阳县城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云阳县城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年9月18日,我县制定印发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云阳县城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是加强城市管理,整治城市空间,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是我县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为保障公共安全,服务云阳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公园城市。

三是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云阳县城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施工围挡、公益广告的规范设置。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损害建构物形象的广告。严格执行《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对“建筑物顶部(含裙楼)或檐口以上设置的、围墙的顶部设置的、围墙的镂空部分设置的(围墙设计建造时预留的广告点位外)”户外广告逐步清除;对未经审批的屋顶广告一律依法拆除,已审批到期后不再续批,限期自行拆除或依法拆除。

(二)严格临时户外广告管控。一是严格控制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或者未经审批的及时予以清理、取缔。二是对于单位或个人临时设置的公益宣传广告,尤其是在交通护拦、街道两侧墙体、行道树、建筑物上悬挂的条幅、广告,及时予以清理。三是坚决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

(三)实施工地围挡广告管理。加强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管理,规范设置标准和内容,提升设置品质,同一区域内工地围挡广告规格、材质要做到相对统一,对于陈旧破损的要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予以限期整改或拆除。

(四)规范公益广告设置发布。新设置的公益广告,应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公益广告内容应提交相关部门备案、审核。对褪色、破损的公益广告应及时予以修复、更换或者拆除。

(五)规范户外招牌设置。对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按照《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整改。重点整治以下行为:一店多招或利用墙体门柱橱窗设置的侧招、布幅广告、软体广告等各类广告;门店外设置的落地灯箱、展牌、指示牌等经营性户外广告设施;超出建筑物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时预留广告位范围设置的广告牌;遮挡建筑立面装饰立柱、线脚,破坏建筑立面的形态关系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未向主管部门备案或已备案但未按备案要求设置的广告牌;户外广告设施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容貌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在树木、灯杆、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

四、实施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阶段(8月18日—8月20日)。对城区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二是宣传整治阶段(8月21日—9月25日)。通过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督促业主自行整改或拆除;对拒不整改或拆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拆除;对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违规张贴、涂写小广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是巩固提升阶段(9月26日至10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建立机制,加强常态巡查。目前按照“整改规范一批、自行拆除一批、依法拆除一批”的思路,分路段、阶段逐步清零,摸排城区楼顶户外违法广告180块,现已拆除迎宾大道至金科月光草坪沿线80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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