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申报的通知》(工财函〔2021〕1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征集、梳理一批试点范围内的项目牵头单位、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名单和融资需求信息,以及现行的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融资和风险分担政策,于2021年11月18日前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备案后,通过平台“补贷保”联动试点专区(crpt.miit.gov.cn)上传相关材料。申报文件原件报工信部财务司和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
二、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项负责管理此项工作。
三、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在产融合作平台及时上传反馈对接结果和成效,发现问题及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处、工信部财务司。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关于组织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申报的通知
附件网址:https://crpt.miit.gov.cn/#/newzc-detail?id=463891448077488128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3日
(企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8591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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