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绩效考核申报的通知

各特色载体: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号)和《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高新发〔2020〕5号),开展特色载体绩效考核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均在重庆高新区范围内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孵化载体并且为重庆高新区特色载体。

二、支持方向

绩效考核奖励:对特色载体进行2020年度绩效考核后,绩效考核得分第一名为A档,给予20万元的绩效奖励;第二、三名为B档,分别给予15万元的绩效奖励;第四、五、六名为C档,分别给予6万元的绩效奖励。

三、申报事项

特色载体运营机构按要求填写《绩效考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印证资料后,将资料于2021年11月8日10:00前提交至到创新服务中心(盖章纸质件一式二份,附件电子档发邮箱wjz791416157@163.com)。

四、注意事项

请各特色载体仔细阅读相关要求,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


附件:绩效考核表


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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