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

威发改发〔2021〕334号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1〕8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液化天然气(LNG)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威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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