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件流程的通知(烟自然资规权〔2020〕2号)


烟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烟自然资规权〔2020〕2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

办件流程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主管部门,各签约银行:

2018年以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与各银行合作,逐步上线了“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联办系统。目前,全市已有26家银行签约上线,共设立办理点113个,烟台六区线上累计办理抵押登记6.5万笔、核发抵押权电子证明6.1万份,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4500余笔,较好地服务了企业和群众金融需求。但随着办件需求的逐步扩大,在办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有效改进问题,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件流程,深入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便利的服务,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鲁自然资〔2019〕70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请材料,切实便民利企

抵押权登记申请材料应符合《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材料,做到于法无据的材料(证明)坚决取消,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金融许可证等)备存复用,尽量减少材料,减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

二、加快办理速度,优化登记流程

抵押人在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时,一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完成身份查验和问询,提取登记所需核心信息,形成电子数据发送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进入受理模式;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后,将登记结果网上反馈至银行,银行可在系统上查看登记结果。对每笔业务,银行走完内部流程后,要即时提交申请,避免批量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抵押业务后,需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成。另外,抵押纸质材料由各地登记机构与签约银行根据工作需求和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商讨转接和保管方式。

三、强化监管考核,确保信息安全

银行金融机构要严格规范使用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落实“谁承办、谁提起、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将查询获取的信息泄露或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之外的用途,如有泄露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各银行需加强信息安全和业务培训,谨慎操作,减少错误率,尽可能提高办件效率。对银行自身审核不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签约银行自行承担。市局将定期考核各签约银行的办件效率、差错率等,实行星级评定,对不达标银行将终止合作协议。

业务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单位及时反馈市局。本通知自6月22日起,正式实行。联系人:丁亮宇,联系电话:0535-6711928。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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