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管理考核评价的实施办法(烟自然资规权〔2020〕9号)


各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主管部门:

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号)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各区市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创新,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明显增强。

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严格按照《物法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规范、准确地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保护合法产权,保障交易安全。

2.便民高效,优化流程。以方便群众办事,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与不动产登记的关联业务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分口各自审核、信息互联共享、档案规范化管理,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3.重点突破,逐步深化。重点突破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业务,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纳税缴费一窗受理,建立全程引导服务制度,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变多环节办理为一个环节办结。

4.信息共享,方便快捷。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流程衔接,对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完税凭证等资料实行内部传递,并逐步深化与地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最终取消纸质材料的传递,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提高群众和企业办证满意度。

二、考核评价标准

1.服务大厅整洁明亮,各类标识清晰明确,窗口设置与窗口人员比例达到1:1.2的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业务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服务电话等;设置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征求意见箱和便民服务设施;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有专人受理群众来访,及时处置群众投诉;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规范、举止文明。业务办结后主动请办事群众给予“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等“好差评”评价;大厅公告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政策、为群众提供免费邮寄证书服务;每日公开实时交易数量。(10分)

2.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与税务窗口整合到位,综合服务窗口的人员、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实现申请人只叫一次号、只排一次队、只提交一套必要材料完成不动产交易登记、税费缴纳等,实现登记申请“多窗办”为一窗受理服务群众“多环节为一次办好对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业务设有专门的受理窗口(室),配有专门的问询、录音、录像设备;为业务量较大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10分)

3.充分利用“互联网 + ”多维度远程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远程服务延伸。通过窗口明白纸、大屏展示、媒体宣传、业务培训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利用不动产登记 + 金融、一网通办、微信公众号、开发企业、公证机构以及与不动产相关水、电、气、暖等民生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将不动产登记多维度信息化服务落到实处。(5分)

4.优化窗口设置,积极开展市区范围内“跨区受理、归属地审批”的全城通办业务,每月按时交接档案;设置法制工作室,法制服务进大厅;设有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开展特色服务;推行错峰、延时、帮办、代办、预约等便民服务。(10分)

5、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等,按照《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规范》(烟自然资规2020〕8号)工作要求,各项业务无兜底条款和无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无重复测绘、收取宗地图等,各类信息录入准确、无空项,登簿内容完整,符合规范要求。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办理的业务,所收取的纸质材料明显减少直至“零纸质材料”。(10分)

6、持续优化业务流程,不断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即时办结率。科学集成窗口受理和后台审批工作,线下业务合并登薄、制证、缴费、领证等环节;关联业务一并一并受理;实现企业和银行等相关的身份资料预存和重复使用;以企业承诺代替在建工程抵押的现场查看;推行各类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为单方申请;非公证继承办理的公示环节与审核环节并行办理;在规划核实、土地核验时一并不动产测绘,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充分运用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10分)

7.对登记数据和农村宅基地数据成果及时汇交,方便群众通过天地图、公众号、一手通等渠道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日常权属调查数据成果和登记信息更新及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共享成果减少办证要件公安部门户籍,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税务部门的税收,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法院司法判决,民政部门的婚姻,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书,卫生健康部门的出生、死亡等信息共享及时、获取渠道畅通,减少重复收件,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方便办事群众。(5分)

8.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和《不动产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提供查询服务,自助查询设备运转正常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达标,图、册完整。档案收集归档及时,入库率100%;数字化共享和录入扫描100%,自助打证、复印、查询高效便捷。(10分)

9、严格落实登记质量检查制度,统计报表及时准确认真落实各级部门有关登记质量检查的规定,有专人负责登记质量检查,建立完善的质检台帐和问题纠错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检查,对于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实行全面质检,其它业务抽检率不低于业务量的3%,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5分)

10.实行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质量回访、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按照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烟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质量回访工作制度的通知》(烟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的要求,完善对企业的回访方式和回访内容,按规定进行样本采集、情况记录等,建立企业回访台账,需要时跟踪回访、及时汇报解决;综合运用线下、线上“好差评”评价结果,持续提升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5分)

11.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质量评价制度。按照省厅不动产登记信息质量评价规则,利用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每月随机抽取一次任意时段各区市年、季、月实时登簿上传到市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评价,由系统对抽取时段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自动统计,并将统计结果通报各区市。评价内容包括5项指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数量占比、电子证照签发数量占比、限时办结的登记类型个数占比(分为“3日办结率”和“1日办结率”“即时办结”三类登记业务)、登簿信息完整性以及数据接入时效性。其中登簿信息完整性以接入信息平台的登记簿进行质量评价,空项率越低,得分越高;接入时效性以接入信息平台的时效性来评价,时效性越高,得分越高。(20分)

三、保障措施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优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分管负责同志亲自负责,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不动产登记各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结合营商环境评价和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对照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优化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制作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手册,确保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

夯实信息基础提高服务效。各区市要加快历史数据整理,提升增量数据质量,提高登记交易准确率与速度;加快微信公众号预约、网上支付等功能开发,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监督考核。市局将加大对不动产登记的业务检查、指导,充分运用不动产登记技术平台,采取抽查、暗访等方式,每季度对各区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进行检查,考核结果每季度通报到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每半年通报到归属地人民政府。对各项工作中推进不力、相互推诿、政令不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或者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优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不动产登记机构。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19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919日印发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