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现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鲁自然资字〔2021〕101号)转发给你们发,请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同时,为深入推进省《通知》的落地、落实,提出两点要求,具体如下:
一、各区市应组织登记人员要认真研究省厅文件精神,并结
合市局6月29日下发《关于开展烟台市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的通知》(烟自然资规字〔2021〕93号)文件要求,开展好本区市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异地代收服务”工作。
二、各区市要站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高度,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异地代收服务”的窗口设置、流程再造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要加强登记大厅的引导标识,做好宣传报道,让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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