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先生,副司长朱冰先生,介绍修订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宗长青】: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主要发布两方面内容:一是修订后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考核评价办法》);二是近年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情况。
一、关于新《考核评价办法》
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近日印发了修订后的新《考核评价办法》。新《考核评价办法》)包括总则、指标体系、工作程序、审核要求、结果应用、动态管理、附则共7章30条。下面,我简要介绍三方面内容:
第一,新《考核评价办法》指导思想。新《考核评价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充分调动地方和国家级经开区推进创新提升的积极性,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新《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新《考核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导向明确。聚焦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定位,考核评价指标和权重设置充分体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导向,突出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特色。二是全面统一。对国家级经开区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适用统一的指标,考核评价指标适用省级开发区升级审核。三是公平合理。兼顾国家级经开区发展阶段、地区资源禀赋差异,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和相应权重,分东、中、西部地区进行排名,保障考核评价结果公平合理。四是科学规范。考核评价指标与国家现行统计体系相衔接,按照相关部门的规范性定义进行解释,做到可统计、可验证。
新《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设置五大类一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其中,“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科技创新”一级指标包括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6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的科技平台、科研能力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绿色发展”一级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等5项二级指标,赋予15%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耗、固废利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统筹协调”一级指标包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合作共建园区数量等4项二级指标,赋予1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促进就业、合作共建、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共建共享、协调发展;“发展质量”包括单位土地园区地区生产总值产出强度、一定规模制造业企业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税收收入占所在地级市税收收入比重、土地开发利用率等8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聚、市场主体质量、要素资源利用、区域经济带动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
第三,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商务部将以新闻发布会、出版年度报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考核评价结果。还将以部函形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经开区反馈考核评价结果及改进建议,同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级经开区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对于综合排名和专项排名靠前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宣传推介;对排名靠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考核评价排名结果还将抄送中央编办,供其在相关工作中参考。
二、关于近年来国家级经开区工作
1984年,国务院批准在沿海12个城市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随着对外开放向纵深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布局不断向内陆扩展。全国现有230家国家级经开区,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12家,中部地区68家,西部地区50家。30多年来,国家级经开区不断探索有特色的发展模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改革创新的排头兵。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2014年、2016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2019年5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国发11号文),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今后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为新时代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地向国家级经开区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超过2/3的国家级经开区设立了综合审批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人事薪酬制度、招商考核机制改革,体制机制活力不断释放。江苏省探索开展开发区区域评估,由政府对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评估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成果,由区域内投资项目共享,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变“企业付费”为“政府买单”,变“申请后审批”为“申请前服务”。山东省坚持开发区市场化改革取向和去行政化改革方向,推行“党工委(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促进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北京、江西、福建等省份制定发布了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审批清单,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三是认真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制定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自2016年开始连续6年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探测器”作用,引导国家级经开区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对排名靠前的经开区进行宣传推介,对排名靠后的开展约谈,督促整改;形成倒逼机制,2020年1月和2021年1月,有2家国家级经开区分别因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位于倒数5名,报经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首开国家级开发区“红牌”退出先河。
四是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通过工作片会、人才培训、案例推广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国家级经开区在发展开放型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思路举措和经验做法复制推广。自2016年以来,累计开展了21期人才培训,国家级经开区中高层管理人员800多人次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国家级经开区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编发简报、专刊、案例集等多种形式,加强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经验交流,推动互学互鉴。
五是大力支持跨区域合作共建。推动28家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对19家边合区、跨合区开展对口帮扶,安排对口帮扶资金4510万元,推动投资合作项目68个;推动东部地区6家国家级经开区与赣南4家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结对共建,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产业协作,促进中西部园区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成立长江经济带国家级经开区协同发展联盟、国家级经开区绿色发展联盟等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开展“开发区对话500强”交流会等活动,促进常态化的产业对接和企业服务。
“十三五”时期,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提质、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与2016年相比,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增长40%、36%和23%。截至2020年底,国家级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万家,比2016年增加1倍。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国家级经开区有51家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8家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71家国家绿色园区、18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分别占全国各类试点总数的55%、45%、42%、33%,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十三五”时期显著下降。特别是2020年,全国217家国家级经开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11.6万亿元,同比增长6.4%,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11.5%;实际使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611亿美元,同比增长17.5%,占全国各地利用外资(含再投资)比重为23.1%;进出口总额6.7万亿元,同比增长4.8%,占全国进出口总额比重为20.8%。可以说,国家级经开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在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对外开放中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商务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贯彻落实国发11号文和新《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外资集聚区,在稳外贸稳外资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强化国家级经开区科技创新支撑,促进创新要素聚集,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突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责主业,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赋权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先行先试;五是促进国家级经开区协同发展,推动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以上是我今天发布的内容,新《考核评价办法》文本已经在商务部网站发布,欢迎大家查阅。
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宗长青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开始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请问此次修订新《考核评价办法》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宗长青】:2016年5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制定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原则、内容、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有效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转型提升、加快发展,发挥了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但经过多年实践,《考核评价办法》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特色定位不突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比较繁杂,创新提升的动力和压力不足,对发展快的国家级经开区激励不够,对长期排位落后的国家级经开区倒逼退出不够等,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因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为更好促进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开放平台示范带动作用,商务部从去年开始启动《考核评价办法》修订工作,经过广泛调研并两次征求有关部委、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开区意见,形成修订后的新《考核评价办法》,报请国务院同意后,近日正式印发。
此次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第一,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16年印发的《考核评价办法》对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新的要求体现不够。因此,我们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十九大以来一些新的重大指导思想和战略部署体现到《考核评价办法》中,明确提出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服务商务发展新定位。在新发展阶段,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统计,作为重要的开放平台和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开区贡献了全国1/10的地区生产总值和1/5的工业增加值,是国内大循环的区域支点;贡献了1/5的利用外资和进出口贸易额,有力地联结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但国家级经开区也存在开放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服务“双循环”功能定位不够突出等问题,我们对标商务工作“三个重要”新定位,修订《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激发对外经济活力为突破口,在稳外贸稳外资和商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三,推动国家级经开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国家级经开区经过30多年发展,经历了创建探索期、拓展成长期、快速发展期、转型升级期和创新提升期,在取得重大发展成就的同时,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如发展速度有放缓趋势,改革创新作用有所减弱,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亟待加强等等。2019年5月,国发11号文提出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明确了国家级经开区新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发展要求,我们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修订《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今后考核评价重点导向,持续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再次创业、重新出发,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请问此次修订后的新《考核评价办法》与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相比主要特点有哪些?
【朱冰】:与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相比,新《考核评价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高质量发展和开放发展目标导向,对考核评价指标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与完善,有利于更好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探测器”作用。总体看,可以归纳为4个“突出”:
第一,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新《考核评价办法》将原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效能五大类一级指标,调整为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五大类一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中,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指标有22项,占比73%;为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专门设置体现发展质量指标8项,赋予30%权重。同时,根据新的发展要求,在“绿色发展”一级指标下新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2项负向二级指标,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探索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的新路径。为促进共享协调发展,新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二级指标,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为促进就业作出更大贡献;专门设置了相关考核指标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合作共建。
第二,突出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导向。国家级经开区作为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外贸外资企业集聚,在此次修订《考核评价办法》过程中,专门设置“对外开放”一级指标,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除新设“对外开放”一级指标,还新增进出口总额增速、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等二级指标,在整个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与开放发展相关二级指标数量由6项增加到9项,权重由14%增加到36%,进一步强化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定位和导向,引导国家级经开区更好发挥稳外贸稳外资生力军作用,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突出有进有退动态管理。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全国统一排名,连续两年进入最后5名的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新《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原则,从三个层面加大倒逼力度:一是按东、中、西部地区分类考核排名,解决东部、中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无退出压力的问题。二是加大退出频次,即连续三年内有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三是在原有考核规模、比重指标为主基础上,新增“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等5项增速类指标,解决国家级经开区过去以考核存量为主、考核位次固化的问题,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特别是位次落后国家级经开区加快发展、后来居上。
第四,突出考核评价科学规范。一是更加公平。指标设置上充分考虑地区发展水平差异,结果应用上分东中西部地区进行排名,同时通过配套文件明确国家级经开区实际管辖范围依规调整的,自调整之日起两年内,须以调整前管辖范围统计口径参加考核评价,防止单纯通过扩区提升考核评价排名的不公平做法。二是更加公开。为更好发挥导向作用,除公布指标体系外,这次还公布了所有考核评价一级、二级指标权重,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更加简便。此次修订对原53项考核评价二级指标进行了大幅精简。在保持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对部分导向性不强、获取性较差或国家级经开区已全面实现的二级指标进行了较大幅度精简和调整,修订后二级指标数量由53项减少为30项,减少43%,大大减轻各方面数据报送负担。谢谢。
【上海证券报记者】:新修订的考核评价办法提出,指标体系将适用于省级开发区升级,我们了解到很多地方都提出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的诉求。另外您刚才提到国家级经开区退出规定也有所调整,请问新考核评价办法实施后,商务部对国家级经开区动态管理有何具体工作考虑?
【朱冰】:自1984年以来,全国累计批复设立232家国家级经开区,其中2家已经国务院批准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目前共有230家。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考核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严进严出、以升促建、以退促改,强化动态管理,激励国家级经开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升级方面,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一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评价指标,组织对辖区内省级开发区考核,在排名靠前的省级开发区中,选择经济基础好、增长潜力大、发展规划完备的,向国务院报送升级申请;二是由商务部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各省择优推荐的省级开发区组织全国集中考核排名,提出升级建议名单,并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升级办理程序。
在退出方面,加大降级力度,强化倒逼机制。一是连续三年内有两次进入本地区(按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划分)国家级经开区最后5名的纳入降级备选名单,商务部根据两次考核评价平均得分情况分地区研提降级建议名单,报国务院批准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二是自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决定公布起两年内,相关省(区、市)原则上不得推荐省级开发区升级;三是被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的开发区整改后再次申请升级,与其他省级开发区新升级执行相同要求和程序。谢谢。
【央广经济之声记者】:我们了解到今年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正在开展,请问商务部是按新办法开展考核工作吗?还有什么具体工作考虑?
【朱冰】:商务部今年将继续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已印发《关于2021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资函〔2021〕310号),目前数据报送工作已基本完成。关于今年考核评价工作,我说明以下四点:
一是关于适用办法。2021年考核评价仍然使用2016年印发的《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仍然是53项考核评价指标。新《考核评价办法》2022年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发展水平。
二是关于考核对象。今年考核评价对象为217家国家级经开区2020年度综合发展水平;2021年6月新升级的13家国家级经开区此次考核评价只报送数据,不参与排名。
三是关于结果应用。考核评价工作完成后,商务部将继续向新闻媒体发布考核评价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国家级经开区开展约谈,督促整改。如继续有国家级经开区出现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位于最后5名的情况,将报请国务院同意后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
四是关于纪律要求。如果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有审核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商务部将按《考核评价办法》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虚报瞒报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及所在国家级经开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或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价资格,相应考核评价指标结果全部按零分处理。谢谢。
【中国国际电视台记者】:请问围绕落实新《考核评价办法》和国家级经开区下一步工作,商务部有什么具体工作打算?
【宗长青】:为进一步落实国发11号文和新《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指导,商务部近日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作用,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主导支柱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着力引进外资大项目和龙头企业。
二是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先行先试,推动国家级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序绿色转型。
三是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挥国家级经开区产业集聚优势,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推行产业链“链长制”,聚焦重点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引导东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加强产业对接,深化产业链配套合作。
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支持力度。落实好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加强合作项目对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及区内企业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五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向国家级经开区赋权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办事,提升外贸外资企业服务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及国家级经开区改革开放实践案例,加强对海南自贸港、自贸试验区等经验做法的复制推广。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国家级经开区良好精神风貌和高质量发展成果。
七是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统计调查制度,严把统计质量关,严格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统计职责,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全面落实开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还要求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
《通知》文本已经在商务部网站发布,欢迎大家查阅。谢谢。
【主持人】:感谢两位发布人的介绍,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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