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2年1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对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购买条件进行了一次调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钻空子的现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全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和交易管理等行为,加快建立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工作安排,结合资阳实际,我们通过学习借鉴周边城市经验做法,草了《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于2021年9月6日印发(资府办202128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计7个部分统一了全市范围内有关政策、标准等,对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申请审核、销售交易、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参照成都(按原销售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折旧按每年2%计算,折旧时间自限价商品住房交付时起至收回时止)的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处置措施。

(一)坚持基本原则,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主要是建设、管理、价格及各级各部门的有关职责等;

(二)严格申购条件,明确了城镇户口、外来从业人员的申购条件,以及自有产权住房转让和限购一套的情况等内容;

(三)规范审批程序,明确了申请购买需提供的材料及审核程序等内容;

(四)加强销售监管,明确了销售监管及提取公积金方面的规定;

(五)强化售后管理,主要是售后管理和上市交易方面的内容;

(六)严肃纪律要求,明确了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

(七)主要是明确了解释权、有效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链接:资府办发〔2021〕28号:关于印发资阳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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