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解读

2021年6月28日,遂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正式建立。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知》指出,将全市划分为49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分别实施差别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0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27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等;一般管控单元2个,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通知》提出,到2025年,遂宁市各级生态功能区保护、重点地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涪江重要生态屏障功能得到显著提升。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山江林田湖岛”生命共同体系基本建立,各级生态功能区得到优先保护,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遂宁基本形成。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要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特别要加强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精细化、规范化,促进遂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围绕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宣传、实施、评估、调整更新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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