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鸢都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及上属驻潍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兴潍”行动加快构筑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潍发〔2020〕17号)和《鸢都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工程实施计划》(潍办发〔2016〕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鸢都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二、申报范围与数量


2021年鸢都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全市共选拔4人。申报范围是:潍坊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单独申报产业技能类领军人才。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最多推荐1名,市属及上属有关部门(单位)最多推荐1名。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属及上属有关部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把关、专家评审、推荐单位公示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报相关材料。


四、申报条件


(一)人选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管理能力和协作精神;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等国家、省级高技能人才称号,或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能力强,掌握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具有绝招绝技、国家发明专利、重要技术革新成果,或参与编制过国家级标准工艺、工作法;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全职在岗工作。优先支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高技能人才,外籍申报人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项目条件。能够解决在生产操作、技术工艺等方面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在传技带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申报单位条件。具有行业领域领先的技能技术创新成果、健全完善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以及拥有良好的技能技术创新氛围和条件。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选资格有关材料


职业资格和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表彰奖励、获得专利、参与编制标准工艺等成果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


(二)申报企业支撑保障有关材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单位简介、单位经营情况;技能人才平台载体证明;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激励制度的内部文件;现有高技能人才在职情况。


(三)申报材料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将申报书和附件一并装订,一式2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以单页形式报送。


电子版材料请刻录在一张CD光盘上。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含附件)、申报人近期免冠照片、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其中,申报书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申报书”,申报书需将正文、附件证明材料原件逐一扫描,按顺序排列,保存到一个PDF格式文件中;申报人照片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照片”;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文件名为“申报人姓名+情况汇总表”,保存为Excel文件。所有电子版材料均需用原件扫描。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属及上属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专门培训指导,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涉假企业、人选3年的申报资格。


2、申报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累计不能超过2次,且不能连续申报。已享受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计划、鸢都学者建设工程经费资助的人选不再申报。曾被取消称号的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不得申报。


3、申报人选、所承担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企业有需要破格情形的,应出具书面申请,经市产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提交申报材料。


联 系 人:王  超


联系电话:0536-8096779


    邮    箱:wfrsj-zynl@wf.shandong.cn


 

附件:1.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产业技能类)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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