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青表示,阶段性税收缓缴可以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留”更多流动资金,缓解企业压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会议决定,对今年四季度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其中,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实现的税款全部缓税;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至4亿元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实现的税款按50%缓税,特殊困难企业可依法特别申请全部缓税。缓税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至明年1月申报期结束,预计可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2000亿元左右。另外,为纾解煤电、供热企业经营困难,对其今年四季度实现的税款实施缓缴,预计缓税总额170亿元左右。上述缓税措施延期缴纳时间最长为3个月。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针对“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方面,就已经提出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10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文指出,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应缴纳税款全部办理缓税,并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完善制度,确保各项减税、退税、缓税措施落地落细。截至10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共为纳入“电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75亿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青表示,税收缓缴从“电力保供”企业扩展到全部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在大宗商品价格高位运行、生产成本大幅上升等对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背景下,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采取的助力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帮扶力度在持续加大,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对中小企业来讲,最直接的好处是增加了现金流,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给企业发展注入更多动力。”叶青说。(记者 赵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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