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银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银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最大限度发挥我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杠杆效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9〕15号)和《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管理实施细则》(威财金〔2020〕12号)有关规定,我市信保基金理事会制定并印发了《威海市企业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增信业务合作银行绩效考核办法》,现就该考核办法解读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根据信保基金担保增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对业务合作银行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以及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以规范银行机构业务,引导其加大对市场主体信贷投放力度。信保基金理事会授权产投集团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原则及要求

绩效考核采用定量考核为主、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突出绩效导向,根据相关业务运行数据,突出量的规模,体现质的要求;做到奖惩分明,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发挥考核对于推进该业务的作用。

三、考核指标

主要从业务开展、风险控制、政策执行等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业务开展情况占50分,包括贷款发放总额、贷款户数以及创新产品三个指标;风险控制情况占30分,包括不良贷款和风险补偿两个指标;政策执行情况占20分,包括“信财银保”平台业务开展数据报送情况以及贷后管理情况两个指标。

四、实施程序

信保基金理事会授权产投集团对合作银行机构提报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考核结果报信保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备案。被考核银行机构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在公示期内信保基金理事会反映。

五、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前30%评为“优秀”等级,得分后30%为“一般”等级,其他为“良好”等级。对评为“优秀”等级的,在信保基金托管及相关支持政策中优先予以考虑,对评为“一般”等级的,实行末位劝退。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