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

  1.政策文件名称: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胶政发〔2020〕72号

  政策名称:关于严格规划手续审批管理的政策

  政策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需调整建设用地性质或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严格履行专家论证、方案公示、听证等程序,提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办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部门要依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把关于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海绵城市和新能源汽车等新政策规划方案审批关。规划方案审批前,需供电、燃气、供热等部门确定配套设施的位置及规模。

  2、政策文件名称: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胶政发〔2020〕72号

  政策名称:关于严格建设手续审批管理的政策

  政策内容: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建立工作对接机制,对需先行报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不需要先行报请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告知企业及时办理消防备案手续。在施工图提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查时,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规划部门审批的规划方案,作为施工图审查的依据和基础,避免出现施工图未按照已审批规划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与方案不相符),建设工程未按照已审批规划方案建设,影响竣工规划核实进程。对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或取得施工许可后变更条件、延期开工、中止施工等行为,市住建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