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利津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利津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津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探索具有利津地域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全力贯彻改革试验任务,根据《山东省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利津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基础
(一)范围与规模
利津县地处黄河三角洲腹地,位于东营市域西部,辖2个街道、4个镇、2个乡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约1665.6平方公里。
(二)区位条件
利津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渤海西南岸,黄河近口段左侧,东依黄河,东北濒临渤海,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的交汇核心区。荣乌、疏港、东吕3条高速与德大、黄大、疏港3条铁路在利津县交汇,未来还有京沪高铁二线、滨潍高铁途经利津县,交通快捷。
(三)经济发展
2020年,利津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34亿元,同比增长8.1%,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1663元,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62元。一二三产比例为14.5:46.7:38.8。主导产业发展上打造具有利津特色的“2+3+3”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一核一带三区五园”的发展格局,形成了装备制造、环保、化工新材料、新经济、康养文旅、资源再生利用、现代物流、现代高效农业“八大优势产业”。
(四)社会发展
2020年,利津县户籍人口30.96万人,常住人口23.8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0.10%,远低于山东省七普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3.05%的平均值;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26.82%,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92个百分点,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近年来,利津县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质量稳步提高。稳步实施教育资源优化整合工程,各级各类教育提质发展。卫生服务更优质,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立医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深入推进与胜利油田中心医院医联体建设,成功入选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县,被评为省级健康促进县。社会保障更有力,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城乡低保、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三次调整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连续16年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
(五)生态环境
利津县土地资源广阔,可利用土地190多万亩,耕地面积80多万亩,天然草场和人工草场40多万亩。利津地下油气资源富积,境内已打油气井3300多口,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之一。由于地处黄河入海口,海水中有机质多,鱼、虾、蟹、贝类资源丰富,素有“百鱼之乡”“黄金海岸”和“东方对虾故乡”之美称。黄河利津段被评为全省美丽示范河湖,陈庄镇被评为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城乡建设
围绕打造县域品质住宅县,建设了凤临社区、凤仪社区、永利社区等高品质居住小区。2016年以来,实施重点城市更新工程213项,建设改造城区道路54.6公里,完成房屋征收2.6万平方米,滨河大道、津二路、滨港大道等工程相继竣工通车,2511户居民顺利回迁。实施凤凰大道等16条32.7公里的市政道路管网绿化工程。持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改造雨污收集管网95公里,供气能力扩大一倍,集中供热面积增加90万平方米。大力实施城市增绿工程,完善城市绿道系统,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9.3%,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在全市率先建成数字城管平台,连续组织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建设改造集贸市场4处、便民市场3处,新建公共厕所76座,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对沿黄19个村庄实施旧村台改造提升,在全省实现“率先完成批复、率先开工建设、率先项目竣工、率先启动产业项目”。
(七)城乡融合基础
近年来,利津县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劳动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生活质量有提高的目标,具备了开展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的优越条件。
1.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了民兴食品、利富得利食品、一大早乳业等一批农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企业。同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农旅一体化发展,抓好特色小镇培育工程,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载体。
2.政策适度向农村倾斜,城乡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新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创建省级卫生村庄20个,省级卫生村庄比例达到45%以上。
3.加大农村投入力度,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成效明显。改造提升“四好农村路”158公里,236个村实现户户通硬化路,509个建制村全部通客车,7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有农村物流节点。完成燃气村村通5.15万户。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域管控机制,覆盖行政村比例达99.2%,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3.3%,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8%。
4.加快农村改革步伐,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基础扎实。利津县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流转土地规模达到25.83万亩。
5.推动人才金融等要素下乡,促进人口双向流动。组织了7批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交流校长、教师450余人;为乡村教师每月每人发放200元农村教师补助,并为乡村支教教师发放交通补贴,办理公交乘车卡。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缩小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为关键,在推动城乡人口有序流动、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等方面开展试验,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高质量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科学布局。稳妥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统筹经济社会、农业农村、城乡区域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增强区域发展综合承载能力。
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坚决破除制度弊端,加快补齐政策短板,整体推进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城乡人口有序流动,增强改革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守住土地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确保各项改革探索依法依规、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三)创建期限
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四)发展目标
到2022年,试验区重点试验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在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等试验任务上取得重大突破,城乡人口迁徙更加有序,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更加完善。
到2025年,试验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全面建立,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升,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改革措施。
表1 利津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重点任务指标体系
任务 | 指标 | 2020年 | 2022年 | 2025年 |
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0.10 | 42.30 | 45.00 |
出台人口迁移制度相关政策文件(项) | 0 | 2 | 4 | |
吸引专科及以上人才入乡数量(人) | 220 | 260 | 300 | |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颁证率(%) | 100 | 100 | 100 |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比例(%) | 0 | 5 | 10 | |
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民数量(人) | 0 | 50 | 100 | |
土地规模化经营比例(%) | 76.8 | 80 | 85 | |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 农村集体产权质押贷款额(亿元) | 0.07 | 0.08 | 0.1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额(亿元) | 0 | 0.02 | 0.05 |
三、共同任务: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
(一)试点目标任务
在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基础上,重点提高户籍服务水平,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在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全部剥离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福利制度,使户籍制度回归管理属性。
建立健全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体系,保障人口自由流动,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户籍制度改革内容,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到2022年,制定出台利津县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到2025年,建立完善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管理制度,利津县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5万人左右,各类城市人才下乡规模累计达到300人次。建立起具有较大规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乡村人才队伍和机制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人才支撑体系。
(二)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1.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户籍制度改革内容。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要求,实行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健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按照相关部门(或政府)根据其就业创业时间、规模以及对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制定的落户条件办理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条件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加大户籍政策的宣传引导,将户籍政策宣传到工地、企业等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各类人才等外来人口落户利津县。守住户籍改革的底线和红线,严格落实城镇迁往农村的相关政策规定,防止大量城镇居民将户口迁回农村。(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2.探索大数据信息的应用,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人口信息库建设。在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保障农村各项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健全完善城镇社区户口登记制度,推动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实现手机信令、住房信息、交通出行、人口普查等数据及时与公安系统衔接,辅助识别人口经常居住地,并通过手机APP、社区网格员等多渠道追踪常住人口信息,确保常住人口登记信息准确,完善公安信息数据。(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县委政法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
3.依托智慧管理,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打造“智慧户政”户籍服务窗口,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依托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推行治安户政业务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拓展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4.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保基本、保重点的原则,建立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实现路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专项规划以常住人口作为资源配置和设施配套的依据。创新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扩大应用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统一纳入城镇服务管理范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政法委、县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县公安局)
(三)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担机制。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落实的有效措施。明确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责任。政府成本落实到各级政府,明确责任到人;研究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企业责任清单,开展企业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确保企业责任落实到位;增强个人成本支付能力,通过农村权益有偿转让或退出,使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带资进城,提高其市民化的个人成本支付能力,通过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等,增加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加大技能培训,将城镇就业培训延伸到农村地区,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切实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2.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多元模式。一是加快城中村城郊村居民的市民化。创新多元化城中村改造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城中村城边村宅基地共建共享。提升城中村城边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空间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二是探索就地转移就业居民市民化路径。加强就业培训,着力提升就地转移就业人员就业技能水平,提高人力资本质量。加快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等建设,努力增加就地就业机会,重点培育盐窝镇七龙河田园综合体、新发牧业“利津农业大观园”三产融合示范项目和铁门关田园综合体项目等项目建设,以项目为依托,实施就地城镇化策略。(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3.持续提升城镇人口吸引力。积极响应农业转移人口的多样化需求,增强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一是产业聚人。依托利津特色的“2+3+3”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创新工业化带动机制,积极打造利津经济开发区核心聚集区,增强稳岗增岗能力;创新服务业拉动机制,大幅增加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投入,提升从业者专业素养,拓宽从业者就业面。二是服务引人,构建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城镇优质教育、优质医疗、品质住房、高品质文化消费需求等供给能力,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补齐城镇养老设施短板,在依托城镇服务引人上实现新跨越。三是环境留人,提高城镇绿色发展水平,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空间品质,改善主城区居住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
(四)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
1.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入乡。推动建筑师、规划师、工程师“三师入乡”。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吸引省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才与乡村结对技术帮扶,引进新的品种和技术,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围绕农技推广、畜牧兽医、渔业渔政、农村卫生、乡村教育、农村事务管理、农村法治、建设规划、环境整治等,吸引一批专业化技能人才队伍服务农村。持续推进医疗卫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新城乡教师交流方式,探索外来人才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路径,允许长期就业居住外来人才与本村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携带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到农村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引导企业家人才入乡。吸引企业家返乡创业,利用好本地企业家宝贵资源,建立因新旧动能转换、环保督查、产业转型升级、疫情影响等原因被淘汰、关停的企业家名录,实施点对点对接帮扶,引导企业家二次创业,制定出台支持企业家二次创业政策意见,在返乡人员子女入学、返乡企业融资、证照办理、金融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构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吸引管理人才入乡。深化科技副职选聘工作,加大资助扶持力度,促进人才、技术、项目等一流创新要素加速向基层流动,进一步提升县域科技人才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组织部)
4.支持农民、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吸引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退休工人等群体投身乡村发展。组织实施农村返乡人才重点培养工程,通过整合工商资本、政策资金,以集体入股、开展技能培训等形式扶持返乡人才就地创业、扎根农村。对符合条件的入乡创办企业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表2 共同任务阶段目标与路径
共同任务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责任部门 | |
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 | 户籍制度改 革 | 研究制定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意见和制定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暂行办法。 编制户籍宣传手册,开展政策宣传。 配套文件:《利津县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利津县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暂行办法》 | 开展户籍清理工作。 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开展常住户口登记试点。 完善公安户籍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 建立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 | 扎实推进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工作,推动重点人群按常住地登记口。 开展户籍新政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修改完善常住户口相关政策。 | 总结户籍改革的经验模式。 基本建立按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 | 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 研究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清单,确定政府、企业、个人的具体责任。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府责任落实三年行动。 | 依据企业责任清单,开展企业责任督查。 继续实施政府责任落实三年行动。 | 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的激励机制。 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考核。 | 总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经验模式,剖析存在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设计。 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 形成较为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经验模式。 |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 |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共享 | 各相关部门出台农业转移人口共享城镇公共服务实施细则。 实施外来人口教育共享行动。 | 实施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行动,扩大外来人口住房保障覆盖面。开发新市民公寓,加大环卫等一线工人住房保障关怀。探索建立基本可支付住房制度。 开展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深入实施教育、住房、就业等三大行动,提高外来人口公共服务共享水平。 | 探索学前教育补助覆盖所有常住人口。 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共享城镇公共服务绩效评价。 | 总结农业转移人口共享城镇公共服务的经验、模式。 综合评估实践进程中的问题障碍,进一步优化政策。 |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 |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同模式探索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出台城中村改造实施意见。 加快佳滨小区等安置区建设。 | 重点提升城中村城边村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城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提高空间品质。 开展城中村居民就业培训。 | 打造城乡教育联合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与农村学校共享。增设城乡公交线路,加强城乡交通联系。 加快推进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农业园区等载体平台建设。 | 深入推进城中村、城边村、镇驻地村居民市民化。 优化提升市民化水平,探索符合利津县实际的就地市民化模式与路径。 | 全面总结城中村、城边村、镇驻地村居民市民化的经验模式、主要成就。 提高城中村、城边村、镇驻地村居民市民化质量。 | 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 | |
城市人才入乡 激励机制 |
开展农村人才需求调查,制定人才需求清单。 制定城市人才下乡的激励政策,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本行业各类人才下乡的配套政策措施。 完善人才“创智港”功能,深入实施“凤凰城引才计划”。 配套文件:《“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志愿者下乡服务工作方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等。 | 至少与省内一所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出台完善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政策。 落实乡村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保障。 配套文件:《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定办法》。 | 吸引企业家返乡二次创业,组织实施农村返乡人才重点培养工程。 配套文件:《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乡村人才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等。 | 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等人才吸引政策,加强宣传,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 全面总结城市人才入乡的经验模式,剖析存在的问题与障碍,进一步优化政策设计。 根据新的城乡融合发展形势和要求,制定升级人才入乡政策。 | 县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
四、主要任务: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一)试点目标任务
到2022年,建立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体系,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制定有偿转让退出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完善的有偿转让交易体系和平台,农村土地、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颁证率达到90%。到2025年,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或退出农村权益户数达到100户左右,消除农村“一户多宅”现象。
(二)加快农村产权确权标准化数字化
1.扎实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行认定,加快推进试验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对摸底排查的数据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到90%。(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建立农村产权确权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深化农村产权交易、产权信息管理共建模式,实现承包地确权和产权改革数据在权属确认、权能融资以及转让退出等方面的统计分析、互联互通和转化应用,推动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做好承包地确权、产权改革数据与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数据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提升农村产权确权成果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全面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权益
1.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城落户农民既可申请转让或退出农村权益,也可选择继续享有农村权益,确保农民得到公平合理补偿。制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退出农村权益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确保既不损害农民的权益,也不损害集体利益;确保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土地用途不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建立农村权益退出补偿专项基金,对符合条件的退出宅基地、承包地或集体股权先行垫付补偿费用,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搞捆绑式权益退出,某项权益退出不改变农户其他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退出其他权益作为农户退出某项权益的条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1.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制度。落实《利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转让交易办法》,完善和创新转让形式、规范交易流程、完善转让合法手续。探索扩大交易转让范围,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适时探索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流转,允许在本区范围内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进行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转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办法》,结合实际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办法(试行)》,明确退出农村权益的前置条件,做好资产价值评估,探索建立多种方式价值评估机制。建立兜底机制,允许已退出农村权益的农民,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有一次重新申请并有偿获得农村权益资格的机会,消除退出农民的后顾之忧。建立农村宅基地收储制度。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退出宅基地不同情况,采取直接利用、置换(转让)建设用地指标,或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进行综合开发等方式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提高农民转让退出农村权益的积极性
1.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清理“一户多宅”现象,多占宅基地的要及时退出。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明确全县农村宅基地无偿使用面积标准,明确各种情况超标准占用农村宅基地且无法退出或不愿退出的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并建立收费标准定期调整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探索拓展“闲置农房盘活”试点。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生态教育、特色小镇、民俗展览、文化创意、休闲体验、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冷链物流等项目,提高村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利津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对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促其进城务工创业,符合条件的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奖补办法,根据土地流转的面积和质量,对进行土地流转的村集体给予适当奖补,充分调动起村集体进行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力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表3 主要任务阶段目标与路径
任务类别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责任部门 |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 | 完成农村土地、宅基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确权颁证、三权分置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农村产权确权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开展调查摸底,重点排摸具有农村“三权”的已进城落户农民(户)数、闲置农房基本情况,以及拟成片土地综合整治区域的农民(户)数,排摸其退出或流转意愿。 各镇(街道)推荐上报1-2个村(居)作为先行试点。 配套文件:《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退出农村权益管理办法》等。 | 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各项清理工作。 研究制定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标准和规范。 培育农村资产评估机构和中介组织,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完成农村权益转让退出相关准备工作。 配套文件:《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转让交易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有偿退出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等。 | 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启动改革,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的政策、流程、标准等更加规范。 完成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清理工作,实现超标有偿使用。 | 开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政策评估,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各项目标任务,开展相关利益主体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制度设计、模式流程和标准规范提升。 | 全面总结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工作的成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一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
五、配套任务: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一)试点目标任务
到2022年,利津县全面建立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担保融资等管理办法、操作流程、标准规范和交易平台;到2025年,利津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要达到100笔左右,金额1000万元左右。
(二)推动农村各类产权确权赋能
加快农村不动产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普查,确权登记。落实《利津县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巩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规范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全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工作,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明确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产品设计、抵押担保价值评估及抵押担保物处置等业务要点,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试点,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创新金融机构贷款管理机制、产品和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贷款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结合农村产权的权能属性,在贷款利率、期限、额度、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简化管理流程,扎实推进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完善配套机制
1.建立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登记制度。制定《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创新股权质押登记方式。建立完善县、镇(街道)多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搭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流转服务机制,依法依规加强乡村档案、数据资源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2.建立抵押担保物价值评估机制。对各类涉及的抵押贷款农村产权进行价值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抵押担保权人自行评估、借贷双方协商评估、成立专家评估小组集体评估等方式,对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物价值进行评估,为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3.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及贴息制度。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使用范围。创新政府、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机制, 设立农村产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原则上在农担政策范围内的业务通过农担开展,相关风险分担、贴息及奖励等政策结合执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4.建立抵押担保物处置机制。制定抵押担保物处置办法,确保借款主体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抵押担保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
表4 配套任务阶段目标与路径
任务类别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责任部门 |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 | 推动各类农村产权确权,完善农村产权管理系统,为抵押贷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配套文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价格指导意见》等。 | 各镇(街道)在搞好宣传的同时,对信贷需求全面摸底,推荐上报1-2个村(居)作为试点,指导试点村居或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做好贷款申请准备工作。 选取试点银行。 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制度,研究开发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相关产品,建立交易平台。 配套文件:《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管理办法》《农村产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等。 | 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由试点银行自主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出信贷产品。 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试点联席会议,调度进展,交流问题,完善机制,稳妥推进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 | 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抵押担保,进一步完善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同权。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监测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模式,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针对各项目标任务,开展相关利益主体满意度调查,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优化相关制度设计、模式流程和标准规范提升。 | 全面总结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工作的成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一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 | 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等 |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利津县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融合试验区建设负总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每项重点任务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表。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落实细化各项工作。建立城乡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试验区重点事项。
(二)完善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城乡要素融合、服务融合、设施融合、产业融合等领域创新政策试点。有关部门要围绕人口、土地、资金和产权等试点任务,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政策措施。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给予各部门事权匹配的政策创新和探索空间。鼓励重点项目发行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和利用上级城乡融合发展基金,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典型项目建设。
(三)加强技术指导
组建包括来自政府、技术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在内的技术团队进行技术指导,开展长期合作研究,全程参与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建立覆盖前期策划、中期实施和后期评估的全过程参与技术服务模式,为城乡融合试验区试点探索提供新思维、新思想、新路径和新技术。
(四)强化宣传引导
大力开展城乡融合相关政策和试点经验的宣讲活动,将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和村民教育体系,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大对试验区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支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监测评价
制定集监测、评估、考核和动态调整于一体的试验区监测评估办法,探索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指标评价体系,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估。注意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及时总结提炼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条件成熟时形成制度,巩固改革成果。
附件:利津县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库
附件
利津县城乡融合发展项目库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负责部门 |
1 | 金河滩田园综合体 | 配套沟渠路、水电讯等园区内农业基础设施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环保设备材料生产基地 | 利津县环保设备材料生产基地(中国利津环保产业园) | 利津街道 |
3 | 山东雅士享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年1.5亿只肉鸡屠宰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 明集乡 |
4 | 黄河口滩羊屠宰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项目 | 年产30万只黄河口滩羊屠宰深加工及冷链物流一体化配套设施建设 | 盐窝镇 |
5 | 东津医养健康小镇 | 建设健康医院、健康生态公园、健康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东津颐养中心、老年康养公寓及健康社区(30栋住宅楼) | 县民政局 利津街道 |
6 | 元泰·印象旅游项目 | 建设四季花海、元泰印象民宿村等内容,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工程 | 县文化和旅游局、利津街道 |
7 | 东津渡教育康养度假区配套工程 | 配套完善道路交通体系,实施景观绿化工程,配套建设景观小品、亲水平台等;对东津植物园进行改造提升,丰富公园绿化植被种类,配套建设系列景观小品和功能设施 | 利津街道 |
8 | 东津渡教育产业园一期工程 | 建设儿童教育产业园、民宿酒店、研学营地等建筑,总面积约25万平方米 | 县教育局 利津街道 |
9 | 陈庄镇荻花湾核心区建设项目 | 建设商贸、康养、休闲三个片区及实施陈庄镇文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 陈庄镇 |
10 | 北宋镇中国艾灸康养小镇项目 | 围绕“康养健康”工作定位,在全镇打造“1+8+N”艾灸体验基地。在卫生院国医堂打造艾灸体验中心1处,配套艾灸产品展示厅,艾灸文化室、艾灸体验室等功能室。在高家、宋集、南宋、韩家、宫家、五庄、北宋、前林8个村建设艾灸健康服务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全面开展艾灸体验活动,逐步辐射带动辖区72 个村,推广普及艾灸知识、培训艾灸使用方法 | 县卫生健康局 北宋镇 |
11 | 陈庄镇金河滩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项目 | 位于陈庄镇黄河滩区南部,黄河大坝与黄河之间,修建道路3.95千米,实施节水灌溉工程,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 | 陈庄镇 |
12 | 盐窝镇市级高效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 占地面积约2.6万亩,新建育苗温室、新技术展示温室、温室大棚、普通大棚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盐窝镇 |
13 | 盐窝镇老虎滩生态林果产业园项目 | 位于东虎村北,面积约1.2万亩,建设特色水果集中育苗场1家,年生产各类瓜果种苗20万株左右,打造特色林果标准化种植基地2000亩;建设冬枣基地、苹果基地和芦笋基地,配套特色水果休闲采摘体验式功能区 | 盐窝镇 |
14 | 七龙河田园综合体项目 | 建设农业景观区1000亩、休闲聚集区1000亩、农业生产区5500亩和综合服务区 1000亩等功能区,配套园区道路、绿化和沟渠等基础设施 | 盐窝镇 |
15 | 北宋镇金河滩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 | 着力推进10万吨级芦笋产业集群项目,依托养生天下建设万亩中草药种植基地,做大做强四大地理标志认证产品 | 北宋镇 |
16 | 盐窝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 | 培育3个万亩特色产业基地,万亩水稻基地、万亩绿色蔬菜、万亩优质瓜果基地。打造一条历史文化长廊,全长4千米,以“盐窝文镇、老街长巷”为品牌,自北岭村起,经南岭等5村,外连党建大道,对接沿黄滩区七龙河田园综合体项目片区 | 盐窝镇 |
17 | 陈庄镇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 | 实施陈庄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陈庄镇现代农业产业园”门户;实施绿化暨生态建设工程,绿化94.3万平方米;实施乡村振兴文化主题公园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项目 | 陈庄镇 |
18 | 陈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付窝社区:对联合等10个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付窝、卞庄处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社区并配套基础设施,拆迁1492户,复垦土地1412亩;清河社区:对清河、双滩、三合3个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清河处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社区并配套基础设施,拆迁691户,复垦土地613亩;新发社区:在新发村原址东南侧建设高标准新村,建设两层阳光新居98套、建设老年公寓59套,配套建设新村公共活动中心、休闲湖景公园,打造美丽村居社区聚集区 | 陈庄镇 |
19 | 北宋城镇中心社区建设项目 | 对任田、北宋、前王、后王、鉴刘、戴家、单家 7 个村进行搬迁撤并,共计675户,2362人,可腾出建设用地指标1511.25亩,在镇府驻地建设占地面积260亩、容纳 7000人的高标准社区一处 | 北宋镇 |
20 | 明集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在乡政府驻地建设420亩可容纳2051户、5605名群众的滨水家苑社区、康养颐和家园社区,实施土地全域整合整治 | 明集乡 |
21 | 汀罗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对前灶等8个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实施欣和家园二期工程,完成欣和家园公建配套工程 | 汀罗镇 |
22 | 盐窝镇七龙河田园社区建设项目 | 逐步拆除七一、七二、七三、东坝和南岭等5个村,总土地面积1350亩,社区建设用地268 亩,可腾出建设用地指标1082亩,新建设容纳822户的住宅楼和标准化住宅,及老年公寓 1栋 | 盐窝镇 |
23 | 盐窝镇产城融合建设项目 | 承接产业发展及城镇建设,拆迁安臵盐中、马村132户,建设11层小高层2栋及沿街商品房22户,总建筑面积21462平方米 | 盐窝镇 |
24 | 美丽村居建设工程 | 实施北宋镇南贾家村、明集乡北张村、汀罗镇前关村美丽村庄省级试点建设工程;实施北宋镇高家村、陈庄镇索镇村美丽村庄市级试点建设工程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宋镇、明集乡、汀罗镇、陈庄镇 |
25 |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 投资1350万元,改造教学楼2771平方米,配套相关教育设施 | 县教育局 |
26 | 县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 | 馆内消防设施改造;历史文化厅全面改陈布展;文物仓库改造升级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7 | 县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 对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期综合楼(原老年公寓)进行消防改造,达到消防验收标准。对综合楼内部进行装饰,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更新,满足当前养老机构有关规范标准 | 县民政局 |
28 | 北宋镇南宋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 新建1栋四层综合楼,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60平方米,建设15个普通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录播教室、报告大厅、行政办公室、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及配套用房等 | 北宋镇 |
29 | 盐窝镇中心小学内部配套工程 | 新建道路1.2千米,硬化场地1.5万平方米,绿化植树1500棵;学生餐厅配套桌椅 320 套及其它相关厨房设施;配备课桌凳1500套、配备床600套;新建物理、化学、生物和数字化探究4个高标准实验室;功能室配备体育器材和器乐 | 盐窝镇 |
30 | 东津幼儿园建设项目 | 建设规模20班,可容纳600名幼儿,规划新建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配备教学设备、大型玩具等设施设备 | 县教育局 |
31 | 汀罗镇欣和家园幼儿园建设项目 | 新建4985平方米综合楼 栋,以及院墙、大门、门卫室、设备房、道路硬化、活动场地、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 汀罗镇 |
32 | 明集乡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 占地17亩,新建幼儿园1处,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可容纳12 个教学班 | 明集乡 |
33 | 陈庄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建设项目 | 建设综合楼3600平方米,配套建设相关设施 | 陈庄镇 |
34 | 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管理平台建设 | 包括股权质押管理系统、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网络系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管理系统、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系统 | 县农业农村局 |
35 | 城乡青年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 在各镇街分批次分专题开展城乡青年就业创业免费培训,更新理念,开阔思路,增加技能,特别注意开展农场经理人培训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附件:利政发〔2021〕4号关于印发利津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利政发〔2021〕4号关于印发利津县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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