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全市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更好开展部门联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879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通知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现状,起草了《通知》初稿。征求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7个相关部门意见并完成会签。根据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提出四项要求。一是严控采矿权准入。分别从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从严管控新设矿山合理利用矿山剩余资源三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矿山开发利用秩序。就规范矿山开采秩序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提出相关要求。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主要措施为严格到期矿山监管健全立体监管体系加强涉矿项目监管。四是组织保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部门联动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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