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世东解读《济阳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新格局,全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被随意占用,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田长制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1〕6号),借鉴外地“田长制”管理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济阳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实施后,将会进一步强化区、镇(街道)和村(居)三级耕地保护责任,有效提高我区耕地监管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是到2021年12月20日前,全面落实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主要从全面推行“田长制”和明确田长设置及职责分工两个方面进行阐述。“田长制”推行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由区政府、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从大到小进行划分,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网格单元。

(三)部门责任。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推动、组织落实并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耕地保护责任书;负责指导规范田长公示牌;负责制定“田长制”工作验收方案;负责“田长制”工作图件绘制工作;负责编制镇、村级日常巡查记录相关表格;负责检查督查镇、村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数据的填报、核实,并做好对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工作。

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区级考核验收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作为区级考核验收配合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各镇(街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田长制”的检查验收工作。

区财政局主要承担“田长制”工作开展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区纪委监委负责对不担当不作为、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行监督问责。

各镇(街道)按照要求完成辖区内“田长制”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组织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负责维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界桩和田长制公示牌。

(四)保障措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田长对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质量负责。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符合《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镇(街道),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向上级申报耕地保护激励镇(街道)。同时对“田长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耕地保护激励镇(街道)的重要依据,对评价不合格的取消评选资格。各镇(街道)在综合评价基础上,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田长予以表彰奖励;对评价结果不合格、履职不力的田长给予约谈问责。

济南市济阳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张世东解读《济阳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全面.pdf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