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增设新型产业用地优化工业园区用地布局

乐居买房讯 言鑫赫 10月27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M0) 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文件。

《意见》提到,重庆将在国土空间一级“10工矿用地”地类、二级“1001工业用地”地类下,增设“100100新型产业用地(M0)”。

《意见》指出,为加快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以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强重庆中心城区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提出指导意见。

据悉,新型产业用地是指用于集聚集群发展研发创新、技术转移、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与制造业紧密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项目用房包括产业用房和辅助用房。

《意见》要求,要按照“产业互动、功能混合、集约节约、提质增效”原则,各区政府应根据全市及各自产业发展目标和功能需求,优化完善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组织制定新型产业用地专项方案,明确新型产业用地的建设规模、范围、布局和产业定位等,并报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技、经济信息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后,按程序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据悉,新型产业用地原则上不在两江四岸核心区(朝天门-解放碑片区、江北嘴片区、弹子石-龙门浩片区16平方公里)、《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中心、副中心区域范围内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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