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自备井生活用水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健康,根据《济南水资源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供水条例》《济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历下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全区自备井生活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扎实做好自备井生活用水卫生日常管理
(一)开展自备井集中整治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自备井使用情况彻底摸排,逐一建立台账,明确管理单位,实施一井一档管理。对市政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要积极对接市城乡水务局等相关部门,逐一制定改造方案,明确启动施工、关停验收、接入管网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
(二)对于暂不具备封停条件的自备井。加强对自备井管理单位人员的监督,重点检查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是否定期体检、是否经卫生培训后上岗;在使用自备井供水的居民小区,定期开展饮用水卫生知识普及。
(三)对本辖区自备井强化日常巡查,及时清理周边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业务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应直接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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