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原标题: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60.74%,主要系经营支出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113.95%,主要系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较期初减少75.71%,主要系票据背书转让到期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78.53%,主要系期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44.48%,一方面主要系新增5G通讯滤波器、陶瓷业务导致期末存货相应增加;另一方面,系原材料上涨,公司提前为后续订单备货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389.80%,主要系厂房建筑、设备投入增加所致。

  (7)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310.77%,主要系溢价收购子公司股权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64.47%,主要系收购子公司股权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系公司归还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5.14%,主要系公司票据到期支付增加所致。

  (11)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470.66%,主要系公司预收模具货款增加所致。

  (1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49.62%,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值税、个税增长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6.32%,主要系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股权款全部支付完毕所致。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18.42%,主要系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315.04%,主要系预收内销模具款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6)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4%,主要系为支付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股权款而借入的长期借款金额增加所致。

  (1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3,547.92%,主要系收购子公司股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33.03%,主要系项目及订单交付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43.4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共同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6.13%,主要系扩充销售骨干人员,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1.79%,主要系增加管理骨干,人工成本及折旧摊销金额增加所致。

  (5)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46.67%,主要系增加引入研发技术骨干和投入研发设备,研发投入的人工成本和设备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120.69%,主要系支付的银行利息、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47.81%,主要系新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期末公允价值变动金额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1,252.44%,主要系收回前期货款,导致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59.29%,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增加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35.13%,主要系处置旧设备收益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52.78%,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减少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88.26%,主要系对外捐赠金额减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64.35%,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使得所得税费用相应下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友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友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友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将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采用简易计算方法。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陈晓敏、翁荣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翁荣荣女士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租赁房屋建筑面积587.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月租金60元/平方米(含税,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每年租金单价在2023年的基础上上调3%);同日,公司与翁荣荣女士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2、鉴于翁荣荣女士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晓敏先生的配偶,现任公司董事,与陈晓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翁荣荣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翁荣荣女士、陈晓敏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简介

  翁荣荣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9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主管。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原苏州瑞玛金属成型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苏州全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翁荣荣女士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晓敏先生的配偶,现任公司董事,与陈晓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翁荣荣女士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翁荣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照租赁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出租方):翁荣荣

  乙方(承租方):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概况

  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作公务使用,该房屋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建筑面积为587.4平方米。

  3、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免租期,乙方无须缴纳此期间的租金,但是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装修管理费、公用设施费用等)需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限届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需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协商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乙方才可继续租用。

  4、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60元/月/平方米(含税),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每年租金单价在2023年的基础上上调3%,即2024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61.80元=60*(1+3%);2025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63.60元=60*(1+3%*2);2026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65.40元=60*(1+3%*3)。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自2022年1月1日起,乙方需在每个季度期满前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租金支付日逢法定节假日,则乙方在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履行完毕支付义务。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属于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价格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翁荣荣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翁荣荣女士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租赁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翁荣荣女士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

  八、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租赁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翁荣荣女士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对本次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产作公务使用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翁荣荣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7日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工业 公告编号:2021-049

  2021

  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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