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统计部门按照分工共同实施。2021年的监管抽查工作,从2021年7月份开始,到2021年11月底结束。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全市兽药生产企业有关情况的联合检查,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有关情况的联合检查,全市农药生产企业、经营者有关情况的联合检查,全市肥料监督联合检查,全市农作物种子监督联合检查,全市种畜禽质量联合检查,全市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联合检查,全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检查。
工作步骤为:(1)抽取检查对象。抽查任务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抽取,各级各相关部门自行通过工作帐号登录省工作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2)匹配检查人员。各级各相关部门在人员匹配结束后,要将本部门检查人员匹配情况、检查人员联系方式报送至同级农业农村部门。(3)展现场检查。各检查组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由牵头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各参与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抽查任务,杜绝个别部门自行开展。(4)录入检查结果及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各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工作平台。检查结果将自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同时共享至“信用山东”网站。(5)检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及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查处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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