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今年继认定第二批16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举办首届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论坛、建立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机制和印发《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创新实践案例》后,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提质扩容增效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若干措施》出台对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推动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开展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是推动对外文化贸易创新发展、加快中华文化走出去、推进文化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文化贸易发展作出专门部署,明确要求“加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出台《若干措施》,目的就是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纲要》工作要求,更好发挥基地集聚、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五方面具体措施,助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健全共建机制。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基地建设协商机制,加强对基地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基地探索制度型开放路径,依托国家文化出口基地联席机制加强基地间协作和信息共享,支持基地建立重点企业名录、重点项目库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等。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基地所在省市有关部门,统筹利用文化领域相关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基地建设,鼓励基地与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利用市场化方式为基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等。三是优化金融服务。支持基地与所在省(区、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联系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符合文化贸易企业需求的信贷创新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基地复制“信保+担保”融资模式,支持文化贸易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等。四是提升服务水平。支持基地建设广播影视线上交易平台、外向型版权交易中心等平台载体,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地开展“两头在外”的文物、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交易和数字内容加工业务,加强基地人才培育体系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等。五是深化国际合作。将基地建设纳入文化领域多双边交流机制和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机制,鼓励基地设立海外文化贸易促进平台、加强与海外新媒体平台合作,支持基地利用各种展会平台和海外节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贸易促进活动等。
《若干措施》注重发挥部门、地方和基地合力,共同推动基地建设。一是注重发挥基地主动性和创造性。基地是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重要载体,激发各基地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基地建设成功的关键所在。各相关部门将支持基地在体制机制、平台载体、公共服务、贸易方式、监管举措等方面大胆创新,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完善促进体系、健全统计制度等,积极参与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等重大工程实施,不断提升基地企业竞争力。二是注重发挥基地所在省市统筹协调作用。基地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要发挥属地管理职能,主动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在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三是注重发挥部门合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若干措施》由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国家相关部门对对外文化贸易和基地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具体举措之外,各部门注重从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搭建各类交易服务平台等角度支持基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中央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加快推进有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努力推动基地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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