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和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和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工作的通知

渝高技办〔202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发展梯队,推动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第三批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和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本次集中推荐培养重庆技能大师30名、全市技术能手50名、巴渝青年技能之星100名,在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含在岗职工、教师、在校学生,下同)、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以及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医学领域除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推荐产生。

    二、入选条件

    (一)重庆技能大师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须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除外):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全市技术能手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须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除外):

    1﹒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重要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重要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或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5. 获得重庆市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或纳入重庆英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等。

    (三)巴渝青年技能之星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龄在40周岁以下,须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技艺精湛,熟练掌握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系统处于领先水平;

    2﹒业绩突出,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

    3﹒改革创新,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有一定创新,取得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选拔程序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非遗传承人、专业技术人员,可由行业、企业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二)初审。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或本行业、企业)申报人选进行初审,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根据初审结果,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可向市人力社保局推荐1—2名重庆技能大师候选人、3—5名全市技术能手候选人、6—8名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其中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可各推荐5名重庆技能大师候选人、10名全市技术能手候选人、15名巴渝青年技能之星。

    (三)评审。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有关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后,分别提出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巴渝青年技能之星拟入选人员名单,并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公安、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

    (四)公示。拟入选人员确定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入选人员名单。

    四、激励措施

    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巴渝青年技能之星以市高技办名义发文,并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名单。对重庆技能大师,优先推荐为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对全市技术能手,优先推荐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对巴渝青年技能之星,纳入全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库储备,优先推荐为全市技术能手候选人。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包括《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巴渝青年技能之星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非遗传承人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和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其他材料可附后(如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凡复印件需由经办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推荐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申报单位、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各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二)各区县(自治县)、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和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选拔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三)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直接纳入“重庆技能大师”命名培养;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和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银牌、铜牌选手以及第七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一等奖选手,直接纳入“全市技术能手”命名培养;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和全国新职业技术技能大赛参赛选手、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二等奖选手、2021年“巴渝工匠”杯市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选手,直接纳入“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命名培养。以上人员不占用本次集中推荐申报评选名额,请有关人员按要求填报资料表格后直接提交市人力社保局认定。

    (四)确定纳入命名培养计划的非遗传承人、专业技术人员,须在1年内完成高技能人才评价贯通。

    联 系 人:唐加峰、宋琦

    联系电话:88126972、88633735

    电子邮箱:bayugj@163.com

    报送地址:市人力社保局二号楼405办公室(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附件: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巴渝青年技能之星申报表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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