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重庆市南岸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要求,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南岸区2021年燃气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南岸区2021年燃气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
重庆市南岸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9日
南岸区2021年燃气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市、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具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燃气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检查范围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行业规范的规定,本次检查的范围是城镇燃气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线下抽取的方式,在全区取得许可的企业中按30%的比例选定。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城镇燃气经营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等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包括对城镇燃气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组织管理的检查和生产作业场所设备设施运行检维修情况的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燃气经营者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情况。
(二)城镇燃气经营者按照燃气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情况;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供气区域等是否与行政许可内容一致。
(三)城镇燃气经营者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生产设备设施台帐登记情况;三类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专业技能业务培训,取得燃气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四)城镇燃气经营者是否存在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情况。
(五)城镇燃气经营者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情况。
(六)城镇燃气经营者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入户进行安全检查情况。
(七)天然气经营企业按照规定向天然气管理部门报送天然气管网设施现状图、储气设施基本情况、月度经营信息或者企业年度报告的情况。
(八)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备案、演练情况。
(九)城镇燃气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落实的情况。
(十)城镇燃气经营者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充装许可情况以及是否依法从事特种设备使用、充装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南岸区2021年燃气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在南岸区政府网站公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双随机”抽选。区经济信息委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的经营场所和作业现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城镇燃气经营者阶段性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介绍;二看城镇燃气经营者生产经营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城镇燃气经营者现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现场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岸区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将抽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六)检查计划调整。检查过程中,确需对执法检查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双随机”抽选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减少对正常经营行为的干扰,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经济信息委和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执法队伍、提供必需的经费和物资保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提高随机抽查水平。要明确专人负责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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