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精神,推动龙潭镇高质量发展,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赋予龙潭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酉阳府发〔2021〕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一些经济发达镇的规模已接近或超过中等规模的县,但在管理权限上,还是传统乡镇职能配备,镇级政府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提供上面临难题,“小马拉大车”问题比较突出。放权赋权可以推动经济发达镇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整合加强审批执法力量、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强化配套政策支撑。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将306项区县级行政权力赋予含酉阳自治县龙潭镇在内的11个经济发达镇政府,要求经济发达镇所在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承接能力,在决定赋权范围内选取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形成目录清单,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结合龙潭镇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承接能力,本次龙潭镇承接县级行政权力事项269项。涉及15个县级部门(单位)6大赋权类型(其中:行政处罚246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许可4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涵盖城市管理、规划建设、交通管理、农业水利、民政管理、企业投资、生态环保、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应急消防等10个领域。
三、《通知》的注意事项
《通知》附件目录添加了“县级指导部门”栏目,并根据《重庆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相应行政权力事项的指导、实施部门,对标对表明确了赋权事项对应的县级指导部门(单位),以促进我县赋权工作尽快落地见效。
四、《通知》的积极意义
本次赋权有利于增强龙潭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是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通过逐步构建符合基层政府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内生动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下一步更大范围的基层赋权积累经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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