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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各单位:
《市南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文件下载:
青南政办发〔2017〕55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doc
青南政办发〔2017〕55号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南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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