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实施意见》的背景和目的
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权益,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6-30)等文件要求,结合新都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文件的草拟(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职责,理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产业规划、加强流转监管的制度化建设,提升我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全面提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由总体要求;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三大部分组成,共3730字。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二项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规范流转程序,包括“农户委托”、“发布公告”、“申请流转”、“分级审查”、“组织交易”“流转备案”六项程序内容。
第三部分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包括“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政策”、“依法保护农民权益”“加强镇级流转数据管理及上报”、“强化流转项目巡查监管”、“完善流转项目退出审查制度”五项重点工作。
三、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实施。
四、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部门:成都市新都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英;联系电话:028-8304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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