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田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优惠力度落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能源汽车主要是低碳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 也是汽车行业不断发展的最后抉择。在现今社会,需要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推广以及普及,进而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不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虽然广大市民依然对新能源汽车未来的发展情况依然秉持着怀疑的态度,但是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引导政策,并且将政策真正的渗透到新能源汽车的各个环节中,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才会呈现出井喷式的趋势。
一是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整体数量偏少,但从近几个月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的新增量出现翻倍上升趋势。我市各部门将各司其职,大力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邮政快递、分时租赁、共享汽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扩展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减少燃油车尾气,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是积极打造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虽然我市有重汽集团、豪驰等新能源车生产企业,并且引进了吉利集团,但缺乏相关配套企业,产业链尚不完整。各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同时引加快引进电池、电机、电控、电传动生产企业,打造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三是积极营造有利于新能源车使用的良好环境。目前新能源汽车能否享受差异化交通管理,是个人消费者和部分行业更换新能源汽车的一个主要因素,也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下一步公安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好新能源汽车通行便利的措施,让老百姓充分享受到便利。同时,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充换电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布局,让车辆出行安心。
二、背景资料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104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述涛市长在《关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汇报》上的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学习借鉴合肥、西安等先进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做法的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推广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定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期间多次发函给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论证。在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中,我委制定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于2020年10月13日至20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社会各方反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部分建议已吸纳到政策中。于11月10日召开利益相关方、相关专家、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进行座谈论证。在会上我委对政策进行了解读,各部门、协会、企业对政策进行了讨论,均认为该政策出台有助于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广,在政策实施环节达成了一致意见。
10月份,国务院常委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地方层面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国家与地方的政策体系逐渐成型,给予了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极大的支持,预计未来5年内政策扶持将仍然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至2020年12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达30439辆,全市充电桩数量共约15165个,车桩比约为2:1。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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