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20〕111号)精神,加强分类分级管理,现将《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银保监会就《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答记者问
下一篇:关于青岛市平均工资年报数据发布时间的说明
23:17:56
中央财政已预下达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首批资金810亿元
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六大阶段,诊断企业在数字化转型中所处的阶段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鲁春丛
携手推动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
2024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在武汉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