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培育扶持企业发展,不断增加上规入库企业数量,提高简阳上规入库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简阳市培育上规入库企业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
二、起草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市发改局在向市级各部门(单位)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与市统计、经科信、商投、文体旅、住建、教育、财政、农业农村、公安、司法、交通、水务、卫健、民政、人社、国金、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税务、各产业功能区等23个部门(单位)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奖励办法》送审稿。经简阳市人民政府第XX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章,十三条。
第一条明确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第二条明确了奖励资金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第三条明确了申请奖励资金的条件。
第四条明确了奖励的范围和领域。
第五条明确了首次入库企业奖励标准。
第六条明确了“个转企”“分变子”首次上规入库企业奖励标准。
第七条明确了对已入库企业的奖励标准。
第八条和第九条明确了申报奖励的时间和程序。
第十条至十三条为附则,明确了对奖励资金管理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办法的适用范围、政策解释部门和有效期限。
解读单位: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解 读 人:田 茜
联系电话:028-2722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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