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商务部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6月份,省商务厅等1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释放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农村消费潜力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提升线上消费。近年来,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线上消费成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既方便了居民需求,又有力的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我市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6.6%,电子商务发展总体位列全省第9位,获得省财政奖励500万元。虽然我市电商的成长性较好,但我市电商增速出现下滑,电商外流现象突出,缺少龙头企业,适合电商的产业规模较小等。比如青岛市店铺数24.9万家,其中实物商品店铺7.8万家,而我市实物商品店铺仅仅6625家;青岛市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20家,排名第一的海尔销售额近60亿元,我市过千万元的企业仅有3家,销售额最高的不超过2000万元。
为了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我市拟在扩大网络销售和做强电商主体两个方面发力。在支持和扩大网络销售方面,重点是支持企业打造电商交易平台,开发网上销售 APP 和小程序。鼓励品牌企业在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网店。引导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特色产品网络销售专项行动。在做强电商主体方面,重点引导推动电商服务企业、直播基地、电商园区等平台化发展,培育和引进一批电商产业园区、直播电商基地和头部网红、头部直播电商机构。实施电商领军工程,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电商企业,每年开展电商龙头企业、电商产业园区评选工作,我们将对评选的龙头企业和电商产业园给予3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政策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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