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实现是一个由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辩证过程。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状况以及社会主要矛盾所带来的实际情况,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我们要把共同富裕放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进程中进行一体化理解,放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历程来理解与实践。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和一个基本目标,也是自古以来中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其实现是一个由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长期的、复杂的辩证过程。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不是搞平均主义,也不是劫富济贫。我们党提出共同富裕及其实现之路,循着人类社会历史前进的逻辑,是从以往历史中汲取经验和智慧的结果。
在理想与现实的辩证统一中理解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通过社会化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社会生产力状况以及社会主要矛盾所带来的实际情况,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即是说,共同富裕理想一定能够在不断改变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中一步一步实现。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就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且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事物的根本质变是通过以往的不断的量变,通过量变过程中的部分质变而完成的。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饭要一口一口地吃,地要一块一块地犁”。这里所讲的,正是质量互变这一辩证运动规律。实现共同富裕,也是如此,必须遵循这一规律。
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从“解决温饱”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到“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前后连贯、与发展规律相契合的精准策略和重大部署。共同富裕是对历史逻辑的当代阐释,也必然要沿着从局部到整体、从量变到质变的方向迈进。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实现共同富裕这一远大理想与一步一个脚印迈进之间的辩证关系,既不能脱离社会发展阶段、现有生产力状况和社会主要矛盾而空谈共同富裕理想,也不能因为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就认为这是不可实现的乌托邦。共同富裕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这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过程;实现共同富裕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
实现共同富裕,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就要不断制定新的阶段性目标,一步一个脚印沿着正确的道路往前走。”锚定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目标,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一定会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中绘就。
在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中理解
中国共产党在发展实践中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不断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
我们党在思考和探索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并设想通过它来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同志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提到:“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于手工业、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地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的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又一次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这一时期毛泽东多次提到的共同富裕,一是主要指农民的共同富裕,二是把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改造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结合起来讲。在实践中,我们消灭了封建所有制,实现了全体人民的“起点平等”,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保障了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享有相同的公平机会和权利,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们党在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探索“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走过弯路、遭遇过挫折,在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来推进共同富裕的探索上积累了宝贵经验。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在继续思考与探索中,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解决了落后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问题,社会主义本质论解决了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和实现路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基础上,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路径;提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提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最后,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江泽民同志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并提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实行了一项政策,即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我们要“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胡锦涛同志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在实践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大力促进社会公平,并实施了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更好实现共同富裕夯实了物质基础、开辟了新的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就实现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外化为党的具体奋斗目标,提出到本世纪中叶要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在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在实践中,为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大战略,加强区域合作、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的大布局;把脱贫攻坚作为重中之重,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并已取得脱贫攻坚全面胜利,在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我们要把共同富裕放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逻辑进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逻辑进程中进行一体化理解,放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历程来理解与实践。我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不能做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情,但也不能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不敢作为,而是紧紧锚定目标,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尽快尽好地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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