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交易效率,维护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竞争秩序,我市印发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制度监督检查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度规则清理、加强监督检查、运用检查结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二、政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我市实际,起草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方法、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附则及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至六条。第一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第二至六条对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制度清理、强化事中事后检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数据资料推送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方法:包括第七至九条。第七条阐述了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第八条强调了监督检查方法及重点。第九条明确了检查主体的职责分工。
第三章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包括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第十条强调交易文件存在违规条款的应责令改正。第十一条明确交易主体改正方式及处罚措施。第十二条规定监督检查结果应用。
第四章附则:包括第十三至十五条。规定《办法》解释部门及施行日期等。
附件:《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禁止性规定》从资格条件、商务及技术条款、评分条款、专家评标评审情形、其他等方面明确了公平竞争禁止性规定。
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制度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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