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三江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城管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1〕146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
各申报者按单位属地原则,先报单位所在地县(区)住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联系电话:5103549,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809办公室),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科(联系电话:2379552,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1号附1号307室)。
用人单位所推荐的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6个月以上并提供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依据。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在本单位进行申报,行政机关、科研院校、设计单位及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申报。
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送到市住建局建筑业科,以便汇总统一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不予受理。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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