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检查对象

以全区联网直报单位为主,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部分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二、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统计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查处虚报瞒报、漏报少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执法检查形式。

(一)“双随机”执法检查

按照《山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和济南市统计局2021年统计执法工作要求,检查对象不低于辖区内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总数3%的比例进行抽查。具体抽取数量分配如下:

专业

工业

建筑业

房地产

投资

服务业

贸易业

在库单位个数

116

61

5

153

36

308

抽查个数

5

5

5

9

(二)重点执法检查

1、重点对拒报、迟报和瞒报、漏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2、重点对统计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执法检查。

四、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时间:从8月中下旬开始。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专题进行研究,成立以分管局长刘永国同志为组长,法规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专业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强化统计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要求进行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

(二)规范检查程序。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实行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检查公正透明、责任可追溯。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三)依法依规处理。检查结束后,按照上级规定和相关部门要求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开。对执法检查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钢城区统计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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