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规范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在调研并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了《重庆两江新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渝两江管发〔201715号)(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21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两江新区直接管理区域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等8个街道辖区范围。本办法所称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的区级分成专项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1.资助社会福利事业。

2.资助社会救助事业。

3.资助与民政事业相关的公益事业。

4.资助经管委会同意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三)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1.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范围,确定拟申请项目报社会保障局初审,然后提交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区级项目库管理,3年有效。每年根据工作重点由项目评审委员会筛选确定后,根据区级福彩公益金额度纳入分配计划,并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资助。

2.需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项目,须先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财政局签章、管委会同意后,社会保障局向市民政局申报。

(四)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定。

财政局和社会保障局对受资助项目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要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可缓拨、停拨福利彩票公益金,直至收回已投资金;对建成后的设施改变基本功能转作非原规定用途的,或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挪作他用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同时对该单位3年内不再安排福利资金资助项目。

三、制定出台办法的目的

规范使用区级分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新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与民政事业相关的公益事业,提升新区困难群众及老年人等民政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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