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解读

近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广安府办函〔2021〕77号)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为适应防汛抗旱体制机制调整后新常态新任务,市应急局会同市水务局参照《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川办函〔2021〕50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1〕17号)、《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规则(试行)》(广市防汛指〔2021〕09号)等文件,修订形成了《广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预案》(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我局安排专人,反复消化吸收《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认真总结学习我市以及邻近市经验做法,起草修订了《预案》(送审稿)。修订过程中,在之前市水务局多次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于7月中旬结合市防汛抗旱体制机制调整和省级预案修订的实际,坚持“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充分依照有关依据组织修订相关内容,确保有据可依、有据可循。7月16日,市应急局发文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会同市水务局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送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预案》(送审稿)包含总则、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预防和监测预警、水旱灾害分级、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8个章节,涵盖防汛抗旱工作原则、组织指挥、主要任务、责任落实、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抢险救灾、信息发布等环节。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总则

1.对“总则”结构进行了修订,将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进行了融合,提出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增加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督导、快速反应、隐患排查、调度会商、监测预警等工作机制,明确灾害及响应分级、主要任务等内容,充实了“总则”。

3.工作原则方面,坚持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从思想、组织、预防、处置、体系等方面进行了深化阐述,使之理念更新、内容更全、指向更明。

(二)组织体系

1.明确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水务、应急、交通、公安的副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

2.根据调整后的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按照市防汛办工作规则,在遵循“应急管理部门和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责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明确了水利部门统筹“防”和“治”的职责,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抢”和“救”的职责,协调做好工作。

3.结合最新机构改革情况,成员单位增加了广安水文局,删除了原市人防办、市扶贫开发局,并优化调整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4.设置了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物资保障、宣传报道等12个专项工作组,在发生或预判将发生重大及以上洪旱灾害时启动专项工作组,进一步提升《预案》(送审稿)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的实战性和针对性。

(三)预防和监测预警

1.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完善了旱情监测内容。

2.按照气象、水旱相关行业标准,结合广安汛情、墒情特点,一是在灾害分类上,将预案11个类别的适用范围,针对性地调整为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干旱风险4个类别的预警;二是在预警分级上,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4个等级。

3.“监测”内容对水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最迟报送至市防指时间明确为15分钟,将桥梁、码头纳入其他涉水建筑物工程范围,将大型漂浮物、危化品监测任务单位进行了明确。

4.“预警发布”内容对预警发布权限、方式、对象、信息反馈、通道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5.“预警响应”内容增加了关注墒情信息和对桥梁、码头的巡查值守,对预警发布后的响应动作和措施进行了规定,使“防”的动作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

(四)水旱灾害分级

在大量收集整编基础资料、调查分析广安地区防汛抗旱特征、总结历年突发水旱灾害分级的基础上,在洪涝灾害分级上,将暴雨量增加列为启动条件,同时降低洪旱灾害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等部分启动条件。例:将原洪涝灾害启动一般响应条件由“两座及以上县城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20年一遇(含20年)、小于50年一遇”,修改为“2座及以上场镇洪峰或洪量重现期大于10年一遇(含10年)、小于20年一遇”。

(五)应急响应

细化了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市防指领导在应急响应行动中的具体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了会商研判、处置应对、信息发布、值班值守等响应行动内容。

(六)其他内容

1.在“后期处置”章节中增加了“奖励”“约谈整改”内容,完善了“责任追究”内容。

2.在“附则”中增加了“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等内容,对预案演练、修订与评估、编制与备案等进行了规定。

3.在“附则”“名词术语定义”中增加“重点河流”“重点中型水库”“重点小(1)型水库”“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三单一书”“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名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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