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莲藕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莲藕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铜梁区莲藕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为发展壮大莲藕产业,做大做强铜梁莲藕品牌,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2022至2025年,在我区种植莲藕且相对连片规模达到100亩(含100亩)—500亩的经营主体,每年按照150元/亩的标准奖励,规模达到500亩以上(含500亩)的经营主体,每年按照200元/亩的标准奖励,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奖励资金。
二、2021至2025年,每年支持莲藕经营主体完善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发展莲藕加工、科技创新、拓宽销售渠道等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总投资50%以内标准进行补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申报、评审、公示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三、2021至2025年,围绕种植、除草、施肥、施药、采挖等环节,支持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莲藕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种植环节按照4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除草环节按照2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施肥环节按照2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施药环节按照2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采挖环节按照2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元/亩。
四、2021至2025年,对我区成功创建农业品牌的莲藕生产经营主体,按照绿色食品认证产品3万元/个、绿色食品续展产品1.5万元/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8万元/个、“巴味渝珍”授权产品0.5万元/个、重庆市名牌农产品5万元/个、部级绿色食品金奖产品8万元/个、部级名特优新农产品8万元/个、中国名牌农产品8万元/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5万元/个、中国驰名商标6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贴。享受了本扶持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再享受《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0〕15号)、《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关于优化我区市级以上认定农业品牌奖补的通知》(铜农委〔2020〕106号)明确的补助政策。
五、2022至2025年,对在我区种植莲藕且相对连片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含100亩)的经营主体在用工、自然灾害等保险费用方面按照保费的50%进行补贴。
六、设立莲藕产业发展担保贷款专项风险保证金400万元,支持我区莲藕生产经营主体在金融机构担保融资。
七、对在我区种植莲藕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含100亩)的经营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发展莲藕产业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不高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实行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
八、将我区符合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旋耕机、水泵、无人机等农机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九、将我区莲藕产业发展所需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
十、中央、市级出现同类政策时,按最优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
十一、本扶持政策所指的经营主体是指在铜梁区内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
十二、本扶持政策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到2025年12月31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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