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解读一

    一、起草背景

    凉山州地处长江上游,是四川省三大重点林区之一,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努力,全州森林覆盖率已达51%,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状况总体向好。但是,也面临生态修复任务重、资源保护压力大、森林质量效益不佳、支撑保障能力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诸多困难和挑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生态系统功能。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从凉山实际出发,安排起草《凉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显得十分必要,非常迫切。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后,为加快推进全州林长制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庚即作出指示,要求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抓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及时建立林长制工作制度。接到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后,州林草局立即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组建了编制专班,在借鉴省内外林长制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凉山州推进林长制工作举措,于8月初完成了《凉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初稿编撰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为确保方案符合我州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21个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收集意见建议1条。经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反复讨论,专题研究,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

凉山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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