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郝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空坠物或抛物的管理意见》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治安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提案,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研,全力办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积极整治高空坠物或抛物现象。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升小区智能安防水平。通过智慧安防小区管控平台,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对高空抛物等行为,实现实时监测。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智慧安防小区216个。二是提高辖区居民法律意识。强化关于高空坠物或抛物的警示宣传教育。积极与有关部门、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加大高空坠物或抛物的警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整治高空坠物或抛物现象。
一是将针对高层建筑,推动有关部门科学规划、配套摄像监控设备,同时将数据信息并入智慧安防小区平台系统,持续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小区智能安防水平。二是加强对高空坠物或抛物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的侦办,通过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震慑作用。三是持续开展高空坠物或抛物危害性知识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小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中肯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逐步解决。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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