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解读《枣庄市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

一、《枣庄市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起草过程是怎样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2020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提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着力打通地域限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事项,今年要基本实现跨省通办。省有关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在做好跨省通办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加快推进全省通办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从202010月开始,省政府办公厅对2020年年底前实现落地的第一批58跨省通办事项明确责任部门,组织对接有关国家部委,做好事项认领工作,同时聚焦贴近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结合我省实际,梳理了在2020年年底前实现的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实施;按照分工要求,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上线了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专区;全省195个政务服务中心开设通办专窗,提供业务受理、帮办代办等服务。

20215月,我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文件,以市政府文件正式印发《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 实施方案》(枣政办发〔20215 号),新推出 107 项“全省通办”事项,20216月底全部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74 项“跨省通办”事项在我市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枣庄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实施方案》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明确我市工作目标。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4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创新政务服务供给模式,推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领域和异地办事需求,推出更多全省通办事项。鼓励各市、县(市、区)因地制宜推出更多区域通办、点对点通办、区域联办等服务,最大程度便民利企。20213月底前,围绕便民利企的高频重点领域,新推出107全省通办事项,6月底前实现落地。2021年年底前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实现74跨省通办事项在我省落地。同时,推动其他8跨省通办事项尽快实现。

(二)明确通办业务模式。一是加强数据驱动,深化全程网办,将通办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流程网上服务。二是实施收受分离,拓展代收代办,在线下通办专窗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寄递或系统转送至业务属地完成审批、办理,寄递纸质结果或网络送达办理结果。三是开展流程再造,优化多地联办,建立多地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和责任,申请人只需到一地即可完成办理。

(三)明确通办服务支撑。一是提升通办事项标准化水平,认领跨省通办事项业务标准,制定全省通办事项统一标准,推动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标准规范,优化完善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爱山东掌上服务通办专区,不断丰富专区服务内容,推动更多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三是提高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能力,县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和有关专业大厅要设立通办服务专窗,加强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帮办代办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多样化办事渠道。四是强化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四)明确保障措施。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数据局负责系统平台建设、数据共享调用等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领域事项通办工作,同时建立事项协同办理、问题处置和责任追溯机制。各市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加强不同地域间协同配合,按照统一标准抓好任务落实。实施动态调整,将更多有需求有条件的事项纳入通办范围。积极做好跨省通办全省通办政策汇聚、宣传解读、服务推广和精准推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各类通办渠道便捷办事。加强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工作的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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