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评审材料的组织上报工作。评审材料报送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报送要求:
2021年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须分别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并逐级上报。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各部门(单位)应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纸质材料进行核实,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无误后对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签字盖章。如因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出现问题,由各单位负责,并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材料,个人提交网上业务后,随时关注审核状态,个人申报系统“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各主管部门(单位)报送《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申报人员汇总花名册(1份,从单位系统生成后盖章)、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单位公示报告和评审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申报必须经所在部门(单位)统一申报,个人报送不予受理。各部门(单位)应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一次性提交,网上(含修改补充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2房间),联系电话:87362331。
四、其它要求: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青岛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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