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3号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1年6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7次委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6月1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44号令
下一篇:《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1年第45号令
23:17:56
它石智航亮相央视,机器人从技术验证走向进厂真干活
中联重科以AI重塑智能制造中国方案
8月份我国制造业PMI上升0.6个百分点
隆基芜湖基地成光伏行业首家CMMM四级认证组件工厂
全球首套175兆帕特高压试井装备测试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