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2018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监管转变监管理念、体制、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实现医疗卫生全行业全流程综合协同监管,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020年10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组对四川省开展督察,延伸到成都市和宜宾市。按照国家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为扎实配合做好全省整改工作,市政府对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时限,并明确责任单位。
二、主要内容
方案对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精准对标整改。
二是明确哪些职责任务单位
将我市列入整改的五个方面共12个具体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责任单位。政府履行主导责任还需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和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成员单位进行整改;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等成员单位及区县人民政府落实整改;行业组织参与监管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整改;保障措施仍需加强的问题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及各区县人民政府落实整改。
三是包含哪些具体措施
政府要加强考核督察,各部门监管信息互通、依法清理和查处涉及医疗卫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联合监管、联合惩戒、行刑衔接机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推进依法执业自查提升自主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全面规范依法执业行为;行业组织要加强党的建设和行业自律、规范执业行为,在调解纠纷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保障部门要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配齐人员和车辆,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三、解读部门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胡雪梅
联系电话:2316163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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