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举办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技术高级研修班的函
渝人社函〔2021〕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4号),定于10月11-15日在重庆举办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技术高级研修班,由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研修方式及内容
1.专题讲座:AI思维方法和教育行业转型;
2.微论坛:人工智能与未来教育、极简技术赋能智慧教育;
3.自主研学:大数据智能化在社会场域中的创新性应用;
4.实践教学:两江新区星辰初级中学校“智慧校园”、仙桃数据谷等现场教学考察(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研修人员
全国从事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基层一线可适当放宽标准。研修人员60人左右。
三、研修时间及地点
(一)研修时间
10月11-15日,10月11日报到。
(二)研修地点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一路9号)。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确定参加人员后,于9月30日(星期四)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56657333@qq.com。研修人员报到时,需提交《报名回执表》盖章原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电子版),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index.html)查询打印本人证书。
(三)本次高级研修班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参加研修人员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到时填写《学员健康自主申报表》(附件3)并出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8天内境外返回人员、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旅行)人员和14天内有疫情症状表现的人员不得参训。
(五)参训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食宿统一安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姿芝:023-68617910,13062355552。
附件:1.课程安排表
2.报名回执表
3.学员健康自主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